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9-12-05

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工程。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将其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落实、一起监督考核,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

要建立机构。从建立健全本级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入手,落实信息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落实各级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专责机构牵头抓总、整体推进,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专业的部门做专业的事”的思路,建立专司信息化建设的职能部门,明确职能定位,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内外部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各自在协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定期交流信息和技术保障制度,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打通纵横向壁垒,确保信息化工作健康有序推进。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共性问题。

要建章立制。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工作五年规划,统一统计口径、规范业务管理,整合全国数据,实现专业研究数据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权威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四类标准:术语标准,即制定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术语目录;技术标准,即制定统一的信息化工作场所标准、网络体系、数据治理处理交换等规范;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标准,比如信息安全标准、运行维护标准等;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化管理同质提高。

要强化学习研究,推进有效应用。建立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团队,出台信息化研究规划,有序推进信息化研究不断深入;加强研究成果转化运用,以研促用,增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前瞻性、创新性,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度。站在技术和业务相互紧密融合的角度,广泛收集业务部门意见建议,将实战中更多需求转化为信息化工作要求,形成技术与业务有机融合机制,促进业务水平与信息化水平双提升。(王亚明 陈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