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法院创新“互联网+公告送达”模式
来源:湄洲日报 更新时间:2020-01-15

莆田网讯 日前,原告钱某收到期盼已久的判决书。这源于荔城区人民法院的一项创新举措。

原来,2018年2月,黄某向钱某借款7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之后,因钱某自身家庭原因急需用钱,便向黄某催讨。谁知黄某以债台高筑为由,百般抵赖,甚至通讯录中拉黑钱某后失踪不见。无奈之下,钱某于2019年6月诉诸荔城法院。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穷尽送达手段均无法找到黄某。为了保障原告钱某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新上线的门户网站送达公告栏目向黄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同时免收钱某公告费,在公告期满之后,荔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并作出判决。

2019年3月,荔城法院出台《关于互联网公告送达的暂行规定(试行)》,并于2019年4月在官方门户网站设置“送达公告”专栏,对受理的所有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针对市内当事人穷尽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可以采用互联网公告送达,并指定送达中心集中办理。公告一经刊登,禁止删除、修改,同时规定发布互联网公告不收取当事人任何公告费用。据悉,这是我市法院系统首次推出的新举措。

“互联网公告送达是荔城法院又一便民利民的新举措。”荔城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介绍道,目前司法实践中,公告送达主要以报纸公告为主,需要当事人缴纳公告费才能办理,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经济负担。

此外,办理公告需要当事人缴纳公告费并提交交款凭证,对办理流程不了解的群众还需多次询问,相应地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在“互联网+公告送达”模式前,因不愿缴纳公告费导致起诉后又选择撤诉或者因迟迟不交公告费导致诉讼拖延的情况时有出现,不利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在方便多了。”立案庭的速裁法官如是说。推行互联网公告送达,不仅当事人受益,法官的办案效率也提升了。互联网公告办理周期为2天,最短1天即可完成,极大地节省了案件程序性事项耗费的时间,提高公告送达效率。由于互联网公告发布周期短,在公告发布时即可直接确定开庭时间,一并完成排期等相关工作,原来多环节工作可一次性完成,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基层法院公告案件普遍并不复杂,可预期的开庭时间有助于公告案件集中审理,提高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为民司法水平。

据了解,自2019年4月至今,荔城法院共发布互联网公告113条,为当事人节省公告费用3.3万余元,发布公告耗时从原来的平均15天到现在的2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得到了办案法官和广大群众的认可。(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詹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