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区块链”思维引领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
来源:团结报 更新时间:2020-04-26

“区域融合、协同创新”是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重要目标,因而长三角区域司法合作的提级换挡,是人民司法回应国家战略的重点场域。2019年5月22日,沪浙苏皖四地法院引入支付宝的蚂蚁区块链技术,成立长三角司法链,开启了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的新纪元。当然,区块链只是技术,在应用场景上的探索也有待实践检验,但“司法区块链”所蕴含的共享、聚焦、合力、保障四个特点,应当成为引领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革新的四种维度。

一、共享:跨区域审判数据互联互通

1.法院内部数据共享。尝试建立跨区域法院统一的智能办案系统、数据库和沟通平台,实现长三角区域法院间司法数据的及时传输与分享。

2.法院外部数据共享。一方面,强调政府归集数据的接口尽可能地对法院开放,渐次推进长三角电子政务信息的门户合围和一口登录,不要让老百姓自己去开具证明和提交数据;另一方面,实现法院与物流公司、保险公司、评估鉴定机构等单位的多方联动,使这些诉讼参与者的网络端口能简便地与网上诉讼平台快速对接。

3.公共网络平台数据共享。以互联网销售平台为切入点,将“阿里”等电商巨头的电子数据接入,同时在确保数据安全、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逐步开放平台数据的跨区域司法共享。

二、聚焦:推动重点领域司法执法合作

1.聚焦府院间协作联动机制。第一,加快政府部门司法协助业务上的聚合,依托政务中心统一设立司法协助窗口,将涉法院强制执行的工商股权、出入境限制等业务进行整合;第二,探索跨域地级市以下的司法业务协作,将区域间司法协助业务权限共享;第三,加快府院间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法院与不同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快线上司法协助业务的实现。

2.聚焦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第一,通过制定统一的立案工作制度,实现跨域立案标准、立案流程、收费标准、文书格式、服务标准统一;第二,率先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推出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等便民方式;第三,加强委托办理诉讼事项协作平台建设,在财产保全、调查取证、联合调解、委托鉴定、文书送达等领域加强协作。

3.聚焦破解执行难。第一,完善组织建设,建议在基层法院执行局单设执行协作团队,明确跨域执行协作主体;第二,探索建立区域协作立案制度,参考财产保全中“执保”字的立案方式,在事项受托、跨域执行中以“执他”字收案,纳入属地法院的案件考核范围;第三,建立长三角执行指挥中心,在跨域査控财产、异地拘留等事项上实现主动对接。

三、合力:重大法治问题联合攻坚

1.加大不诚信行为的跨域打击力度。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不诚信诉讼黑名单”制度以及黑名单共享机制,通过分级分类处理,形成共同打击。

2.协同做好各类重大安保工作。长三角区域城市的国际、国内重大活动频繁,建议完善多种区域联防机制,通过建立海陆空协同策应、重点突出的安保立体防控屏障,实现沟通更及时、标准更统一、共享更彻底、协作更高效的区域安保合作体系。

3.加强跨区域刑事案件联合防范。完善跨区域犯罪案情通报、重大案件情报共享、系列案件统一裁判、疑难案件会诊、秘密力量互遣互用、跨区域函调协查以及联合布控堵截等机制,探索跨区域委托办案、授权办案新模式,追求办案效率最大化。

四、保障:机制助力区域司法协同

1.定期召开司法联席会议。在现有“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尝试设立“长三角地区互联网司法工作会议”作为年度、非常态的沟通机制。

2.打造区域司法要素流通机制。常态化地推进司法经验交流、诉讼平台对接、司法数据互通等合作项目,探索长三角司法人才交流机制,通过挂职、借调、对调等方式,实现司法人才在长三角领域内的流动性和均衡性。

3.建设司法便民服务平台。整合各地区的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建设“一站式”跨域诉讼服务专窗。

(作者系上海民建经济社会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