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年建成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
来源:燕赵都市报 更新时间:2020-05-15

河北:2021年底前建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

针对近年来河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以下简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形势日益复杂的实际情况,5月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管理意见》(以下简称《管理意见》),提出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目标:2020年起,坚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每年较前三年平均值持续“双下降”,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可控、持续向好;2021年底前,建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可视化监控实现全覆盖。

为确保实现工作目标,《管理意见》提出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全面提高安全监督执法能力、全面夯实安全保障基础等五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市县政府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项目领导包联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监管机制。

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立完善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

建设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总监制、项目安全督查员制和项目安全包联制。落实企业一岗双责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带班制、监督检查制,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做到企业负责人履职、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安全培训教育、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各项保障机制“五到位”。开展文明工地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推出一批示范项目。

加强“双控”机制常态化建设,指导企业构建和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关口前移。全面推行“清单化”管理,落实主管部门“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和施工企业“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实行隐患排查常态化管理,建立排查整改销号机制,做到发现隐患、实时归零。

狠抓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施工工序、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设备的监督检查和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着力消除和化解重大事故隐患。

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技能和应急处置技能。

全面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方式

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严控,抓好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许可等重点环节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市场、建筑施工队伍准入。抓好施工活动全过程管理,对安全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

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建立全省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快智慧工地建设,全省建筑工地实现可视化管理,推广使用塔式起重机、深基坑、高支模等监控系统,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实名制、分账制管理平台。

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对严重失信的建筑市场主体,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将结果运用于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查等管理工作。研究开展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个人信用管理工作。

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主体的省级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以标准和规范引领安全生产。成立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统筹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全面提高安全监督执法能力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不断加大随机抽查抽测力度和专项检查力度,推行企业差别化管理,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行重点查、反复查。

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实现违法线索共享,部门协调联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由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项目招投标、市场准入等环节实施严格管控。

全面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加强建筑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扶植用工企业做大、做强,为产业队伍发展提供安全技术支撑。鼓励施工企业建设发展自有施工队伍。做优建筑总承包企业,打造高、精、尖技能人才队伍;做强专业分包企业,坚定专业化企业发展路线;做实劳务分包企业,加快培育承担法人主体责任的劳务分包企业。

落实好安全监督员备案制,加强市、县两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加强安全监督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从人员、物资、设备、专业救援技能等多方面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做好应急救援演练。(记者 李会嫔 通讯员 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