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准备和证监会开发证券纠纷解决信息化工作平台
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更新时间:2020-05-20

5月19日电 1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准备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开发一个证券纠纷解决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争取实现从证券纠纷的立案、审理一直到赔偿款项的执行,都能够在线上操作。

针对投资者保护,刘贵祥介绍了人民法院介正在做的相关工作:关于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问题。他介绍,今年以来,杭州中院、南京中院陆续对一些证券纠纷案件采取了代表人诉讼制度,这些案件的审理进展十分顺利,也提供了这方面的实践经验。新证券法95条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为人民法院下一步完善相应的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新法第95条一个重要的内容,是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采用“默示加入”的方式代表投资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没有申明退出的投资者发生法律效力。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快速的解决纠纷。

刘贵祥还表示,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准备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开发一个证券纠纷解决的信息化工作平台,争取实现从证券纠纷的立案、审理一直到赔偿款项的执行,都能够在线上操作。比如,线上的诉讼文书送达,甚至网上开庭,开完庭之后通过线上的方式把执行相应的赔偿款,通过一定的机制直接领取赔偿款,都是为了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的成本。

刘贵祥谈到,这个系统一旦建立起来,加上代表人诉讼制度,一定会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制度优势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高效、便捷地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