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0-0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2019年度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浙江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新《条例》实施,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

1.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以决策公开助力民主科学决策。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更新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开设“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主动听取公众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要议题审议。运用“全生命周期”理念,探索规范政策的起草到实施后评估调整等各决策环节过程,编制《浙江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全流程规范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在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方面的规划、决策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意见,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权。

以执行公开推动重大部署落地落实。以督查、审计公开为抓手,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问责情况的公开力度,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曝光台”和“聚焦审计”专栏,公开曝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乱作为问题,权威发布审计结果、审计报告、问题曝光等信息。开设“浙里督”专栏,发布《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责任分解》,明晰200项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牵头部门,通过“部门绩效画像”,以群众通俗易懂形式,全面公开2018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情况,有效助力鞭策后进、督促落实。

以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惠企政策多领域广条款细、企业难以准确掌握的实际,建设惠企政策信息平台,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和“浙政钉”客户端为载体,构建起发布政策、企业咨询、事项办理、评价反馈的“一条龙”服务机制。重点公布2019年“最多跑一次”“一件事”目录47项,明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例外事项目录6项,41件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实现“一件事”全流程办理。公布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4级服务清单。集中公开33项省级政务服务清单,7项公共服务清单,6项收费清单,5项中介清单,254项其他服务清单。其中省级政务服务清单涵盖4136条主项的权责清单,978条主项的“最多跑一次”清单,180条主项的“一证通办”清单,4610条的马上办事项清单,580条的委托下放事项清单,7640条的一次办事清单,3820条的掌上办事事项清单等,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指南。

以结果公开和管理公开助力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在“浙里督”平台开设“民生地图”栏目,公布十方面民生实事意见征集、网络投票、完成情况、公众评价等内容,编制2019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民生地图”,群众通过“一个民生项目、一个二维码”的形式进行实时评价,截至目前,共收到78万余次群众评价,公众好评率达95%以上。持续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力度,2019年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5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浙江,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统一公开综合行政执法处罚类信息30542条,方便群众查询实时有效执法信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2.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力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主动公开《浙江省新兴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建设专项规划》等规划方案,助推全省金融科技发展。围绕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积极开展风险监测,发布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公告,涉及83家典当行;发布浙江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公告信息6条,涉及12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力维护全省经济安全。精准脱贫方面,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动公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扶贫产业增收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量化任务清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信息35条,实现扶持对象、扶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项目管理可监督。污染防治方面,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行动、净土行动、清废行动等四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公开2019年全省371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时公开全省2182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自动监测相关数据;设立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2019年累计发布2900多万条监测数据及信息;建立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实时公开监督性监测数据,2019年累计发布14万条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评价报告,公布2批31家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发布6446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

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公布《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9年版)》《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涵盖“4+1”重大项目计划、“五个千亿”投资工程计划、基础设施补短板重大项目清单、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开设重大项目公开专栏,全面公开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工业项目、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项目、民间资本项目推介项目、省市县长项目等批准与实施信息。

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设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专栏,公开住房保障、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工程建设等信息。编制全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分行业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积极做好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备案信息、投诉处理意见、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公开工作。

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民政部门重点向社会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社会救助数据,公布救助对象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信息65条。卫生健康部门重点加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开力度,按月发布全省法定传染病信息,按季度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紧急医学救援信息累计3186条。教育部门重点公开《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和严重违法违规办学机构“黑名单”等信息,累计31条。生态环境部门实时发布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和153个空气自动站的实时数据;按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排名;实时发布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按月公布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公布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累计达158条。

3.以公开促服务,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方面,全面推进省级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建立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协同办事系统。70家省级单位发布部门间办事事项898个,“最多跑一次”实现率99.89%。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方面,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网上办”“零跑次”“掌上办”建设,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不断完善,网上注册用户数超过2550万,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建设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电子证照技术体系,实行“一键归档、单套保存、一站查询”的行政审批电子化归档,全省政务服务事项“零跑次”比例达到97.4%。创建全省统一架构“浙里办”APP,汇聚322项便民服务应用,“浙里办”实名注册用户超过3000万,掌上可办率达到80.5%。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从老百姓最关心、最常办的民生事项入手,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凭一张身份证明,减免其他材料,即可查房产、办驾照、提公积金、办出生证明等,352项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与国家和长三角平台对接方面,率先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试点对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事项库、办件库、证照库数据对接,完成全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浙江目录的比对核查;积极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试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专栏,51个事项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浙里办”APP推出首批7类电子证照移动端亮证扫码应用,348项特色便民服务实现移动端长三角区域“无感漫游”,完成18类高频电子证照归集,提供移动端“亮证”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方面,进一步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提升数据。2019年,省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已开放涵盖经济建设、医疗卫生、资源环境、教育科技等45个省级单位的21个领域5000余万条数据,网站访问量月均增长55.1%,下载调用量月均增长72.4%。

4.聚焦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内容上,围绕教育、就业、医保、养老、征地拆迁、公共文化等政策热点,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制作6期民生政策简明问答,对民生政策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指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发布”等向社会发布。形式上,大力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除规范文字、图片、图表、音视频解读外,探索面对面解读模式。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教育厅、省医药保障局等部门,赴基层开展“政务公开在行动 政策解读到基层”现场答问“三服务”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在教育、医保等领域的疑惑。渠道上,各地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栏目,通过网络直播间、电视问政等互动方式,围绕稳企业稳市场预期、公安“一证通办”、“数字浙江”等重要工作,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

(二)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第一,优化自然资源类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启用省政府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规范自然资源类信息公开答复形式,进一步压缩自然资源类信息检索办理时间。第二,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申请人实际诉求,解答申请人疑惑,切实帮助协调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在细节中提升服务水平。第三,多举措抓好依申请公开新规落地。各地各部门通过举办专业培训、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编制规范答复文本、印发工作指导手册等方式,对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时限、补正征询、5类处理决定类型等依申请公开处理遇到的新情况进行分析指导;对疑难申请通过会商机制进行集体研判;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上网主动公开。

2019年,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105件,2018年度结转552件。各地处理28042件(含上下年结转),省级部门处理2615件(含上下年结转)。其中,涉及公民切身经济利益的申请占主导地位,咨询类、信访类的申请呈上升趋势。全部申请办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6864件,占55%;不予公开1509件,占5%;无法提供8412件,占27%;不予处理1190件,占4%;其他处理1595件,占5%;结转下年继续办理1087件,占4%。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450件,行政诉讼1871件,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信访等领域。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制发全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省政府办公厅组织32个省级部门编制涵盖省市县乡4级、32个行政领域、270类3897个公开事项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在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修订《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针对《暂行办法》中的滞后规定,省政府及时修订《暂行办法》,在贯彻新《条例》的同时及时化解法律适用争议。三是出台《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主体、范围、方式和程序进行统一规范,推动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四是着力推动省政府公报量质齐升。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增设“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重点选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部门政策文件。在“浙里办”APP上新增“掌上公报”栏目,为公众提供政府公报在线查阅、下载服务,有效提升政府公报发行传播效率。

(四)协同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

一是在巩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平台地位的同时,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强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政务矩阵”联动推进,坚守“浙江发布”省委、省政府官微定位,实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民生关切。以“之江号”政务新媒体矩阵为发展重点,将64个省级政务新媒体账号、22个市级、170个县(市、区)级政府官微纳入矩阵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全省政务新媒体运营整体质量。按季度公布《浙江省政务新媒体发展指数报告》,对省内主要政务账号进行全面评估。二是强化全省政府网站监管。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制作全省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曝光台专题,组织对全省各级政府网站抽查工作1753次,对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的政府网站进行曝光,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1369条。三是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进程。严格关停整合县级以下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网站,全面摸查各政府网站运维情况,对无内容更新的栏目等进行删除整合。目前,全省政府网站由2017年初的4500余家关停整合至580家,其中省级政府网站66个、市县级政府网站514个。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科学评价体系。遵循目标管理、导向明确、过程控制、规范管用、公众满意原则,制订《2019年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操作细则》《2019年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清单》,对绩效目标、目标类别、分值权重、核验标准、完成时限分门别类进行明确。二是进一步健全社会评议制度。连续4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级有关单位、100个市县及部分省属企业和高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2019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第三方评估单位,遴选政务公开领域主动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3大关键性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对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发布首期浙江省政务公开指数报告,有力推动全省面上工作整体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新《条例》实施后,省长袁家军专题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修改《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工作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各级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则,设立工作部门,配备专业人员,有力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举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就新《条例》实施进行讲解释疑,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公开系统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6

26

206

规范性文件

8144

11993

436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9

-10

153919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93

663

3699016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71

2033

12574144

行政强制

123

105

2984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9983

55998867421.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131

1404

75

70

119

306

301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6

34

1

0

0

1

55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071

560

54

32

37

208

1396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68

81

6

16

11

20

2902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84

7

0

1

0

2

9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99

8

0

0

0

2

10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0

1

0

0

0

0

1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87

11

0

0

0

4

20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55

61

0

0

0

0

31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51

10

0

0

4

0

26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03

9

0

1

0

0

21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82

17

0

0

0

0

299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987

469

12

18

51

37

75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89

18

0

1

0

1

60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28

1

0

0

0

0

229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86

7

0

0

0

3

496

2.重复申请

425

27

1

1

0

3

45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6

0

0

0

0

0

6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00

0

0

0

0

0

2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0

1

0

0

0

0

31

(六)其他处理

1480

90

2

0

3

20

1595

(七)总计

27641

1378

75

70

106

300

295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09

57

2

0

13

6

108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76

223

228

323

1450

574

109

377

216

1276

422

21

43

109

59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操作规程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省域治理现代化开局之年。我们将围绕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以百姓之心为心,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政务公开“规范提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以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为抓手,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二是围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以全力破解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难题为立足点,全面梳理细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可分解的指标、可细化的标准、可复制的目录清单。三是围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浙江发布”新媒体矩阵和“浙里办”APP现有优势,全面推进“网上办”“零跑次”“掌上办”等特色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在政务公开领域的应用,探索政务信息“定点推送”“定向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