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府部门年底前完成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来源:东方网 更新时间:2020-07-09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部门年底前完成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公开信息

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内容涉及6个方面19项要点,对今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政务公开作为涉及广大百姓的“贴心事”,今年这份《要点》中都有哪些内容和你我的生活密切相关?

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针对围绕突发事件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要点》做出了明确介绍。《要点》指出,要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要点》指出,要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部门年底前完成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公开信息(资料图: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现场)
其中特别提到,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要点》同时强调要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要点》也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要点》指出,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2020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对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要点》指出要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要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部门年底前完成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公开信息(图说: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图)
在涉及广大百姓利益的公共领域,《要点》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授权,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着手研究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记者 严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