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信息系统 只有重视还远不够
来源:中国计算机用户 更新时间:2012-04-1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总则中“工作原则”一条这样写道: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应急保障中“科技支撑”一条这样写道: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可见,国家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应急体系的科技化、信息化建设。1月16日,记者走访了“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城市突发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决策系统研究专题负责人、多年研究应急体系与应急信息系统的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研究员。他就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虽然研究安全生产有几十年的经历,但刘铁民第一次开始投入“应急”体系的研究是在2001年“9.11”之后,当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研究热潮在全世界范围内刚刚兴起。

  刘铁民所在的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国内外的安全生产事故一直在深入研究。“我们更多地是从技术的角度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而不是从追究行政责任的角度入手。研究的目的就是如何通过技术的手段尽可能地预见危机,并化解危机带来的人员、财产等经济损失。”安科院的研究表明,作为应急体系的重要支撑,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的建设还面临着很多崭新的课题。

  1、要尽快建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大量指挥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如何将这些宝贵的应急资源,快速有序地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中,就需要一套大家都熟悉的术语、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行动计划等。为此有必要建立标准化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NIMS),包括应急指挥系统(ICS)、多机构联合指挥机制(ICS/UC)、联合信息系统(JIS)、公众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资源分类和管理系统等。NIMS是应急信息建设的基础,应急信息系统是NIMS的必要组成部分。

  2、要加紧进行应急信息系统标准化研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就很难实现信息的共享和系统的互联互通,也很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因此,应该结合信息技术、电子政务及其它应急标准化工作,尽快开展应急信息系统标准的研制工作,以标准化促进我国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

  3、要建立标准化的应急信息平台。在应急信息系统标准和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软硬件平台、数据库结构、应用系统功能、安全保密机制,建立统一的系统建设程序和验收规范,指导应急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装备与技术,以实现应急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4、要整合应急信息资源。通过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信息分类、分级管理的责任主体;通过信息标准化、接口规范化,采用XML、中间件等技术实现应急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5、要建立应急信息保障能力评估机制。通过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建立规范的评估体系,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信息保障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并把应急信息保障能力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体系。通过应急信息保障能力评估可以找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确定今后建设的需求与重点。

  6、加强应急信息系统演练和效果评价。应急信息系统演练属于功能性演练,是指来自多个部门、组织或群体的人员,针对所模拟紧急情况,执行在实际应急信息工作中各自应承担任务的演习和排练活动。通过应急信息系统演练和对效果进行评价,可以了解应急信息系统软硬件准备状况,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信息交互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可以评估各级政府或部门的应急信息保障能力,识别信息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信息与通讯的协调问题;也可以检验应急信息工作人员对应急信息系统运行机制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应急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