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理念+机制+科技”强化规范执法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20-08-14

 

近年来,云南省宜良县公安局在加强公安法治建设工作中,以大数据、智能化为支撑,围绕实战高标准建成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和智慧办案中心,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2019年以来,先后下发受立案监督通报43期,督促整改执法问题168项。

宜良县公安局围绕“理念+机制+科技”这一核心,从规范办案流程、配套智能应用、健全管理制度入手,实现对在办案件、在用措施、在管场所、在场人员、在控财物、在组卷宗等执法要素的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办案区巡查制度》《智慧办案中心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把全警学法、用法、守法和严格规范执法作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梳理5大方面18个环节的警务技能和法言法语,通过“每天一句话、每周一技能、每月一主题”反复练,把规范执法根植于心、外化于行。依托“规范执法”“警务实战”战训基地,全警分批次开展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宜良县公安局2019年1月建成集执法监督、受立案审核、未破案件卷宗管理为一体的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在全市率先实现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一规范”实体化运作。选调法制部门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法律业务和执法信息系统运用的民警专职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智能大数据平台将执法全过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实现执法状态、民警个人、办案部门执法动态的数据化体现,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日巡查、周研判、月通报”机制,全面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受案、准确立案、规范办案,实现每案必巡查、每案必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在10个派出所设立案管室,确定1名民警专人负责,由法制大队牵头制定《案管室工作制度》《案管室岗位职责》等规范文件,要求各派出所制度上墙,严格落实受立案“六必须”工作机制,实行受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受案立案全程监督制,确保“有警必接、接警必录、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

2019年8月,宜良县公安局智慧办案中心建成,设置有警示教育区、人身安检区、信息采集区、讯问询问区、研判指调区、民警休息区等12个功能区,可满足办案全流程、全环节需求。中心还将全局11个执法办案场所视频信号全部接入,实现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实时、全程、回溯式巡查。(记者 马 燕 通讯员 马丽娟 陈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