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来源:珠海市政府网 更新时间:2020-10-21

  珠海法治政府建设之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 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政务服务建设是珠海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珠海市立足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深化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务服务智慧便捷,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和优化服务的“加法”,实现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制度性成本,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珠海营商环境的新优势。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压缩办理时限

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19年6月,按照省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珠海市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实行统一规范和动态管理,按可网上运行的最小粒度标准,统一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间、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等清单要素,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构建政务服务事项从事项准入、要素规范到事项发布工作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无事项,做到“五个一律取消”,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截止2020年7月31日,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珠海市全市依申请事项5457项,全市公共服务事项2143项,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依法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从源头上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管控。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现场办公会

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
通过事项要素梳理规范,编制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推动业务协同、系统联通、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度。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目前已编制涉及23个部门392个事项的市级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事项清单,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进一步实现减材料、压环节、优流程、缩时限,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
截至2020年8月31日,珠海市938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间压减率为65.01%,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达204项,即办程度21.75%,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减少至0.06次,行政审批更加高效,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培训会
依法规范行政审批

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2015年9月,市政府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珠府〔2015〕103号),完成市级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其中取消6项、调整为行政许可32项、调整为内部审批33项、纳入权力清单173项。
清理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类别,进一步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取消、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自2015年9月以来,珠海市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

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
2018年1月,积极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将7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承接工作的要求,顺利承接了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卫计、市政等涉及珠海市12个市直单位的行政职权事项。对依法下放的,已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告。
对委托下放的,均签订了书面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已纳入珠海市的权责清单和网上办事大厅管理,切实方便了群众、企业办事。
2019年2月,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市县(区)两级的事项有9项,其中取消7项,下放2项,涉及珠海市单位有: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拱北海关。
广东省人民政府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共54项,涉及珠海市相关单位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村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
珠海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落实和衔接,细化了有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情况。
对委托下放的,均签订了书面委托协议,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规范办事行为,并将行政许可审批结果报省主管部门备案。所有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权责清单,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2020年1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令第270号)有关要求,珠海市积极推进省级权责清单的调整实施工作,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对省级委托、下放、重心下移的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调整实施。

全市共承接实施各类省级权责清单调整事项1072项。其中,省级委托实施权责清单313项,全市范围内应承接275项,已承接275项;省级下放实施权责清单22项,全市范围内应承接18项,已承接18项;省级重心下移实施权责清单事项787项,全市范围内应承接787项,已承接784项。未能承接的重心下移事项3项(均已向省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同意)。

全面清理中介服务

进一步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16年6月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珠府〔2016〕64号),清理规范了市直部门8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公布保留的市直部门4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7年6月,印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珠府〔2017〕49号),规范39项市政府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取消的10项,调整为由审批部门提供的13项,不再要求特定机构提供的16项。
2017年7月6日,印发了《珠海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珠机编办〔2017〕102号),公布了市级政府部门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共计47项,涉及投资、建设、教育、宗教、环保等领域的安全防范、土地利用、工程建设等多领域。对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减少“红顶中介”滋生土壤,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印发《关于公布珠海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通知要求清单公布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实施,并且在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过程中,一律不得在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中提出相关中介服务要求。
各政府部门在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和省的改革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增加、取消和要素变更等情形,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建设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2018年12月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先后印发了《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动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对接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要求市、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录入行政审批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市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
为保证珠海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于2019年12月印发了《珠海市网上中介超市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截至2020年8月,珠海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录入服务事项375个,入驻项目业主306个、中介机构160个,发布采购项目1220个,完成项目选取1173个。

加快推广“互联网+”

构筑政务服务新模式
珠海市坚持把政府数字化转型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引擎,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为动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法治轨道,大胆实践,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新模式,不断有新作为、新突破。

持续推进“一网通办”
2013年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开通,包括网上办事大厅门户、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手机办事APP等,服务体系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四级。
2018年,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要求,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门户集约化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并依托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供“一次认证、全网通行”的“一网式”政务服务;完成全市所有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事项进驻率100%。
截止目前,市、区可在线申办事项数分别为1744项、4090项,占比96.62%、84.12%;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等,减少事项办理到现场跑动次数,市、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数分别为1661项、3766项,占比92.02%、77.46%;“零跑动”事项数分别为1261项、2332项,占比69.86%、47.96%,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

深化“一门”“一次”改革
市政务服务大厅先后于2016年、2018年启动“一门式”“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通过整合各个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同标准、无差别“一门式”服务,同时通过简化业务流程,优化配套服务举措,实现更多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截至2020年8月,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619个,纳入综合受理的市级政务服务事项518个,占比83.6%。大厅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647个,市、区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