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10日电(赵海军、吴志强)2005年,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呼和浩特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这一主题,着眼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以《实施纲要》为统领,在构建惩防体系上下功夫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呼和浩特市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自治区《意见》,把其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措施,用以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尽快构建起具有首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协助市委、政府组织筹划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2005年工作创新的重点,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并组织了起草小组,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构建全市惩防体系的基本原则、具体目标。制定出了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后,于2005年10月份由中共呼市市委以呼党发[2005]14号文件下发全市执行。

    (二)结合呼市实际,科学设置惩防体系的思路框架。在《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是:既要全面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自治区《意见》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但又不照搬照套,结合实际,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突出制权、管钱、用人三项重点,将《实施纲要》的原则转化为针对性强、操作简便的措施,形成了具有首府特色的、切实管用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加进了能体现呼市特色的一些制度、做法和要求。如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方面,从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对党委常委会监督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五个层面上进行规范和完善;在廉政教育上,着眼于广泛性和有效性,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等。

    (三)强化责任主体,推进《实施纲要》的全面落实。在制定《实施意见》的过程中,注意了各项制度、责任主体及其划分,将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对应的 16个方面的任务分解落实到42个责任部门和9个旗县区。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是谁的任务谁主抓,是谁的责任谁承担”。

    (四)与《实施纲要》配套,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要求,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2005年以来相继出台了18项制度。如在对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在源头治腐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关于试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任前报告制度(试行)》等制度。在惩治方面,建立查办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强化惩治的治本功能。这些制度,对规范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005年,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要求,以构建首府惩防体系为主线,紧紧把握“六个环节”,落实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紧紧把握党风廉政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形成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主要是抓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在责任分解方面,市委、市政府印发了《200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意见》,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37项具体任务,由16位市领导主管,24个部门牵头,53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与2004年相比,2005年新增加了7项工作任务。在责任制考核方面,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年终进行考核,要求主要领导在全体干部中进行述职述廉,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实绩评定、奖惩以及选拔任用的依据。在责任追究方面,依据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机关负责人谈话制度,市纪委领导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别同200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存在差距和问题的8个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个别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全年查办责任追究案件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副处级干部5人。

    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2005年6月到7月份,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志平同志及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赴各旗县区、开发区和市直24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部门及各自联系点,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落实部署。进入11月下旬,市纪委对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入了认真考核。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紧紧把握教育这一基础环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大廉政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上级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与党纪》、《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呼和浩特日报》等报刊上刊发理论文章、工作通讯、消息等280余篇,通过电台、电视台播出稿件84篇。同时,结合学习宣传党的好干部牛玉儒,开展了“廉洁自律树形象、保持先进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及向我市反腐倡廉先进典型李星超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到女子监狱参观,进行警示教育,从而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自觉性。

    二是巩固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以市委名义,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市直有关部门2005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5年呼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05年考核评比细则》,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全党动手、整体推进。

    三是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反腐倡廉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纪委在《呼和浩特日报》上开辟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干部笔谈”专栏,刊发了各级领导撰写的理论文章40篇,学习体会文章95篇。在市电视台播出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在廉政文化进企业方面,市公交公司在五条线路公交车上设置了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市自来水公司举办了学习《实施纲要》知识竞赛活动。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方面,赛罕区、回民区举办了反腐倡廉知识电视竞赛活动。赛罕区还在昭君文化节期间,举办了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活动;玉泉区在五塔寺广场举办了《实施纲要》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在廉政文化进学校方面,玉泉区北辰少儿艺术学校、回民区南马路小学、呼市三十九中举办了“小手牵大手,共建廉洁社会’’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在廉政文化进家庭方面,市纪委、市妇联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了“倡导廉洁家风,创造文明家庭’的倡议书,将廉政文化渗透到了家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全市观片人数达到28000人(次)。开通了门户网站“北方廉政网”。此外,市纪委与自治区纪委共同主办的“廉政之光’’反腐倡廉大型文艺晚会得到了各方好评。通过开展这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是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以学习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为专题的理论学习讨论会。同时,市领导带头给全市干部讲廉政教育党课。王志平同志为全市处级干部就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做了专题辅导。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党委负责人也以先进性教育和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讲党课,效果良好。

    (三)紧紧把握制度这一根本环节,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体系

    一是根据源头治腐新形势,抓好新规章、新制度的建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发。为落实《意见》中提出的到2010年初步建成腐败防范体系基本框架的5年工作目标,市纪委召开了由 12个牵头部门参加的源头治腐工作协调会,各牵头部门分别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执行。市纪委积极进行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的专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进展。

    二是依据源头治腐工作意见,在对现有制度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抓深化,使之更加巩固和完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已经清理取消42.4%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05年,呼和浩特市重点开展了电子政务互联和试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同时对全市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许可服务事项进行了审核梳理,整理出许可事项454项,非许可审批、服务项目247项。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梳理了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目前进驻大厅单位24个,涉及行政审批类事项112项,服务类项目68项,占全部同类事项的66.2%和37.8%,有12个单位应用网络系统办理审批事项。

    财政制度改革。全市184个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国库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金额已达13.2219亿元。加大了治理“小金库”的工作力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严肃处理设立“小金库”问题的意见》,“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落实。统一和规范了财政票据,开通了网上缴费系统。取消未经备案的帐户65个。市本级非税收入达到11亿元,比上年度增加3.9亿元。出台了《呼市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的“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制度。目前,已有65个乡镇实施了这种“乡财县管乡用”财务管理制度,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3%。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一是推行了党委全委会票决制度,市委对托县、新城区、玉泉区、赛罕区四个县区6名党政正职干部的任用进行了全委会无记名票决,新城区和武川县实行了科级党政主要领导任免全委会票决制;二是以推行聘任制为核心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市直事业单位有95名干部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走上了领导岗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市委对拟提拔的1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1名处级干部被延长试用期半年。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了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截止11月底,市、旗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已完成对28个单位3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692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18万元。对违规单位罚款 33万元(上缴财政),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1起。

    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截止11月底,共监督各类工程项目208项,中标工程造价28.1亿元,建筑面积230.5万平方米。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分别达到了100%。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又有新进展。严格了土地规划制度和土地使用分层决策制度,保证了用地决策和审批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截止11月底,公开拍卖土地41宗,面积为8050.72亩,成交额28亿多元,是去年全年成交额的4倍多。产权交易工作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产权交易市场及规章制度,加强了对资产转让和交易行为的监管。截止11月底,国有产权进入市场交易8项,实现交易额316万元。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推进。市政府采购办印发了《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编制了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完成采购资金4.7亿元,综合节约率为9.7%。公开招标总额占采购总额的98%,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占采购总额的30%以上。

    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在进一步加强了政府网络建设的同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设立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全市就重大事项召开24次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本级的政务公开进一步带动了市直部门、旗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工作。国有和国有控投企业全部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学校,医院和80%的事业单位推行了公开办事制度。村务公开现已成为全市村委会的基本工作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以财务公开和涉农价格公示为重点,在形式、内容、时限上进一步规范。此外,还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改革措施和有关政策,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及司法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扩大源头治腐领域。

    (四)紧紧把握监督这一核心环节,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一是对重点对象强化监督。把各旗县区、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严格执行了“五项规定”。年初,市委常委按照“五项规定”要求率先向全市做出了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公开承诺。各地区、各部门的公开承诺也分三批次在《呼和浩特日报》专版刊登,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目前尚未发现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严格落实了公车备案制度。今年全市新增公务用车168辆,没有发现未经市政府主管市长批准和市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擅自购买公务用车的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把审计结果报告存入于部廉政档案,使经济责任审计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聘请了特邀监察员,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

    二是对重点时段及时监督。市纪委对领导干部在职务升迁、逢年过节时严格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特别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廉洁自律工作。春节前,我们向全市党员干部提出了要求,在重申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同时,提醒各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慎独慎微。先进性教育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后市纪委组织人员对全市各旗县区、各部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督查指导,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三是对重点工作严格监察。重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加强监管,全年累计征用农民集体土地1264公顷,支付征地补偿费9600万元,未发生新的拖欠。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对重点拆迁项目直接监管,全市拆迁房屋59.9万平方米,拆迁费得到合理补偿。协调配合建设、劳动等部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320万元。配合有关部门解决16户国有企业转制中涉及职工利益的遗留问题,目前已有6户企业的3800名职工的问题得到解决。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及重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认真监督,纠正了武川、和林、清水河县违规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检查了全市的排污企业,取缔、关闭非法排污企业30户,处理67户。参与处理了安全事故。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全年建立了39项制度,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76项。调查处理240件投诉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82.7万元,收缴违规资金13.5万元,给予3名科级干部党政纪处分,对4名公务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追究有影响的行政过错案件5起。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

    (五)紧紧把握惩治这一重要环节,构筑震慑腐败的纪律防线

    2005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888件(次),初核156件,立案73件(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5件),结案6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挽回经济损失105.37万元。

    从查办案件看,全市查办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一是科、处级干部受处分人数多。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 25人,处级干部8人,科、处级干部比去年增加2人;二是受重处分人员多。受处分人中,被开除党籍的20人,受行政降级处分的1人,开除工职的2人;三是受刑事责任追究人员增多。今年被迫究刑事责任的有16人,同比增加6人。责任追究14人,同比增加14人。查办案件质量的提高,对违法违纪人员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

    在查办案件中,呼和浩特市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以案促防的原则,每查办一个案件,都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如在查办玉泉区法院原立案庭副庭长白疆案件后,2005年进一步针对玉泉区法院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向市法院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以警示教育他人,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六)紧紧把握促进社会和谐这一热点环节,狠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抓好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落实,加大对中小学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对清水河县民族中学乱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全市6所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对5所学校的6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退还学生乱收费用195.37万元,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继续推行服务承诺三级签状制,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二是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2005年以来中标药品采购量达到2亿元,比去年同期翻了两番; 三是加强了药品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深入治理公路“三乱"。针对2004年呼市出现的公路“三乱”反弹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同时,与各旗县区、各责任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并加大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玉泉区个别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查处和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村级订阅报刊杂志“限额制”、涉农产品价格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在全市48个部门和行业中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市纠风办与市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了则亍风热线》和《连心桥》节目,效果良好,查办纠风案件36件,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到王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各项工作在地区和部门之间开展得不平衡;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等。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