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印发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规
来源:海口日报 更新时间:2020-12-22

    本报12月20日讯 为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促进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应用绩效考核,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纳入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项目可优先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办法》指出,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统筹推进数据、人员、资金、管理、技术“五集中”,构建“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信息网络资源。省发改委将会同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大数据管理局建立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形成工作合力。

    《办法》明确,对于已经纳入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或者涉及国家重大战略、国家安全特殊原因,情况紧急,且前期工作深度达到规定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纳入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项目优先列入年度建设计划。(记者张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