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务服务网管理办法(试行)》开始试行
来源:贵阳晚报 更新时间:2021-04-15

记者 4 月 13 日从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贵州政务服务网管理办法(试行)》已于日前开始施行。
贵州政务服务网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贵州的延伸,是贵州省 " 一云一网一平台 " 的主要部分。截至目前,省市县 3500 多个部门、1500 多个乡镇、17000 多个村(居)的 78 万个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对外服务。《贵州政务服务网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贵州政务服务网建设运行,对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有序保障平台规范、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设置了总则、建设管理、系统应用、网上业务、移动政务、用户管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数据应用、考核评估、附则十一章五十七条,对贵州政务服务网建设、运维、管理,以及全省使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办公、审批服务、管理、调度等进行规范。
《办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信息发布、材料预审、材料核验、全程网办四种类型推进网上办理,能全程网办的事项原则上均要实现全程网办。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的业务,政务服务部门应在 1 个工作日内预审、受理(有法律和承诺时限规定的除外),并将预审、受理情况告知申请人。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应负责推动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全程信息共享、全程交互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结。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网上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及时提醒、调度、通报、督促部门开展网上服务,确保网上申报、咨询、投诉等及时响应办理。政务服务结果是证照批文的,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应按照 " 谁主管、谁生成、谁负责 " 的原则,在办理后制作电子证照,共享到贵州政务服务网,并推进证照信息动态管理。
《办法》还明确各级政务服务部门除工作需要和本人同意外,不得随意调取他人数据,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凡明确网上能办理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不得强制要求服务对象到场申请或提供纸质材料。同时,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应积极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应用。(记者 樊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