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二统一”扎实推进电子政务项目规范化管理
为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规范数据归集,推进资源共享,保障技术规范和建设质量,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修订印发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省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及业务系统建设技术与管理规范1.0》(以下简称“《技术与管理规范》”),以“十二统一”的标准,规范系统开发前、中、后的技术开发要求和实施管理过程,扎实推进电子政务项目规范化管理。
针对厅内系统多但技术标准各异、数据资料不全、用户账号繁多、登录入口分散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会同数字“三农”改革专班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管理办法》并制定了《技术与管理规范》。《管理办法》按照“统筹规划,分工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需求主导,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生产管理、产品流通、行业监管、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和行政运行等6大类进行统筹,明确了浙江省农业农村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领导机构及各单位职责分工,从项目申报、立项、采购、合同签订到执行、验收、运维等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并对知识产权归属、共建共享要求、项目监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技术与管理规范》提出了“十二统一”的规范,即开发前“统一项目申报、统一政府采购、统一项目监理”,开发中“统一开发规范、统一网络门户、统一用户体系、统一码上应用、统一数据管理、统一地图服务”,开发后“统一项目验收、统一上云管理、统一等保测评”。新建系统严格落实技术开发规范,使用省电子政务云部署,开展等保测评和数据归集工作;已建系统逐步完成升级改造,推进数据归集和信息资源共享。
《管理办法》和《技术与管理规范》将有力促进浙江省农业农村电子政务项目高效运行,形成上下连贯、分工明确、协同有效、技术规范的电子政务管理运行体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