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驻看守所科技法庭维修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04-29

项目概况

石景山法院驻看守所科技法庭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GC-2021-ZB1015

项目名称:石景山法院驻看守所科技法庭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含建筑装饰、机电安装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赌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如果是外省市级企业须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进京备案并获得《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至 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

方式:邮件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邮件(bjplgc@163.com)获取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4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等媒体同时发布

1)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采购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汇款(仅支持公司使用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不支持微信及支付宝方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申请人购买采购文件须将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bjplg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采购编号_文件购买” 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并确认报名费到账后,将PDF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发送者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若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在邮件中备注收件人信息。供应商缴纳标书费须采用对公账户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账户名称: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郁花园支行账号:1105 0184 7100 0000 0443。纸质采购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联系方式:靳海舰 010-68899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沛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7层724室

联系方式:王纬地010-56442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纬地

电 话:  010-5644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