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各级政府廉政工作四大亮点扫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4-05-30



  回望2005年,各级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亮点频现,老百姓更为真切地感受到了政府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亮点之一: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深入

  市场经济中,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如何把该干的干好?随着对这些问题的逐步厘清,各级政府已从过去大包大揽的行政审批中脱身,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便民服务和提高行政效率之中。

  农业部将部机关45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起来,统一受理和回复,按时办结率达99.8%。辽宁省已有43个省直部门和6个市级政府建立了网上审批制度。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各级政府清理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同时,针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减少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将工作重点从集中削减审批项目转到加强对审批行为的规范和制约上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建立了审批公示、行为监控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进行监督。在天津市南开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审批工作如超承诺时限,操作系统马上自动生成红色警示音,30秒提醒一次,“没人能视而不见”,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大多与在工程承包上搞“暗箱操作”有关。为加强对这种权力的约束,监察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与《招标投标法》相配套的一些文件,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推动招标投标法的有效实施。湖南、福建、四川等地推行了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有效节约了建设资金;深圳市政府转变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方式,成立工务署,提高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

  由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土地的开发利用、合理规划受到限制,而且给以“地”谋私、“地”钱交易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和诱惑,有鉴于此,各地纷纷拓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一些地区对具备条件的部分工业用地试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产权市场建设、产权交易管理逐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初步建立,采购管理与执行操作职能得到明确。各级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浙江省建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统一的招标投标平台,解决了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2005年,各级监察机关会同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对481名厅(地)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

  监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企业改革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过去一年中稳步推进。

  亮点之二:政务公开内容更规范形式更丰富

  “请您为‘十一五’规划出主意。”近几天,江苏省镇江市政府网站的点击率直线上升,原因是政府通过电子政务的形式让市民为未来五年发展支招,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像规划这样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而又看似离公众很远的政务活动,能够及时与市民形成互动,这在以前是很难想像的,但现在却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共识。

  政务公开,一场静悄悄的变革,正在成为各地的新亮点。得风气之先的上海浦东新区,在建设“有限”政府上走得更远。浦东新区政府把所有事权分解成250多项,张榜公布,公众一目了然。另外,把“群众跑机关”改成了“机关下社区”,能够下放给社区或能够到社区办的公共事务,全部安排在社区中心,既方便了群众办事,还保证了群众能办成事。

  在江苏省南京市,一个突出的变化是,行政许可的信息不再是“雾里看花”,而是置于公共知情的环境中;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不再是遮遮掩掩,而是透明为先;行政许可行为不再是“无拘无束”,而是受到了监督和制约。具有方向标意义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在南京已经走过了5个年头,2005年的评议活动特别增设了公众对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的评价。

  想了解黑龙江省人事编制资讯,只要轻点鼠标,登上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便可一目了然;北京市建立了3.6万余条政务公开目录并在网上公开;在辽宁,省政府各部门两个月就要向百姓“述职”一次,向公众发布本单位最近做了哪些工作,新出台了哪些政策和规定。与此同时,除了政府部门以外的煤水电行业、电信行业都要按照这样的规定公开自己的工作;安徽省则着手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交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据悉,2005年3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意见》后,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协调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和43个国务院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政务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问礁臃岣唬壳叭呀⒆酆闲姓裰行?035个,各类专业行政服务中心11884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已于2005年10月1日开始试运行。

  湖北、吉林等地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浙江、广东、黑龙江等省将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列入立法计划,交通部、商务部等12个部委制定了本系统的政务公开规定,河北省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

  亮点之三:加大对政府机关监督和政府官员责任追究力度

  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加大了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违纪违法及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了与国土、建设、教育等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和联合办案机制。

  监察部会同环保总局重点挂牌督办了9起环境违法案件。全国共确定挂牌督办案件3674件,查结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4万件,处理违纪违法责任人163人。质检部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了苏丹红、孔雀石绿、啤酒甲醛等突发性事件,较好地维护了食品安全。

  2005年监察部和各级监察机关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时赶赴重特大事故现场,分清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察部直接参加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瓦斯爆炸事故、广东省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等多起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目前已结案1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8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监察部还与国家安监总局深入分析事故背后与腐败相关联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纠正和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多次派出联合督察组,对黑龙江、辽宁、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贵州、安徽、江西、湖南等10个省(区)进行督察。全国共有4878人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257人,登记入股金额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各级监察机关对一批虚假退股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监察部印发了《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以关系国计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为重点,着重对国土资源、农业、环保、质检、建设、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和行业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据统计,各省(区、市)共清理行政许可项目42409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4399项,保留18010项,纠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6735个。

  监察部加强了对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建立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联系机制。一些地方组建了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山西、福建等省(区)成立了省级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出台了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规则及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内蒙古、四川、天津、湖北等省(区、市)建立和完善了行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一些省(区、市)制定了行政绩效测评规则。全国共建立行政投诉中心5458个,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92243件,办结85164件。

  亮点之四:更加关注百姓的切身利益

  各级监察机关会同纠风部门在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深入进行专项治理,不断推出教育收费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医德医风动态监测、评价和反馈机制,加强了经常化、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形成了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监察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资委、劳动保障部等单位,继续深入推进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四项专项治理工作;监察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05年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组织了对部分省(区、市)开展维权工作的督察,一些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得到纠正。

  2005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两免一补”政策使3400多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受益,共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78.89亿元;查处并清退教育乱收费3.06亿元,给予3510人党纪政纪处分。

  通过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和开展各种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262.31亿元;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3357件,给予2546人党纪政纪处分,向农民退还各种乱收费4.82亿元;查处以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坑农害农案件11.5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2亿多元;查结土地违法案件3.41万件,收回土地4.34万亩。

  发展改革委降低了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价幅度40%左右,降价金额约40亿元。医务人员退还和上交回扣、“红包”以及各地查处这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