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政府优服务 企业省时间
来源:星沙时报 更新时间:2021-06-07

本报讯  近日,一笔总交易金额达2.2亿元的不动产转移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业务在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圆满完成。这也成为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全省巨额不动产转移与抵押变更合并办理业务的首例。
当天,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及两名抵押权人同时来到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转移和抵押业务,抵押银行为某国有大型银行。在接受三方申请人的申请,并和银行确认之后,从资料提交审核、缴税、转移并抵押登记,从业务受理到缴费领证共历时3个小时。
据了解,该业务为转移与抵押变更合并办理,按正常办理该类型的业务需经抵押注销、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共三个独立业务。此外,申请人需到场申请3次,按目前长沙县的登记时效计算也需要3个工作日。而此次合并办理,只需要申请人到现场申请一次,真正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时限仅需1个工作日,缩短了办理时限,不仅降低了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同时也进一步为企业节约了高额的资金成本。
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接到该业务诉求时,也曾倍感压力。这是由于此前无任何参考案例,询问各银行等相关单位,也均未参与办理过该类型的业务。同时,该业务涉及金额巨大,并且涉及到多位抵押权人的联合抵押业务,两栋房产需要转移,两个抵押权需要变更,如何融合在同一笔业务中,实现合并登记,其复杂程度对技术支持也有着较高要求。
为在最短时间内帮助企业顺利完成业务办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参考《民法典》《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文件,经过与相关单位多轮研究磋商,最终确定了收件清单及办理流程。
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业务涉及的交易金额巨大,我们始终坚持做好相关风险把控,与相关单位坚决确保转移后抵押权人的债权实现、受让人的权益保障以及转让人(原抵押人)的义务履行,全程保证流程合法合规。”
目前,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与相关单位、部门不断沟通协作,技术支持上已更加成熟,并将该模式进行推广运用,加快类似业务合并办理,最大程度实现惠民优企,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营商环境质量。(记者 李生辉 通讯员 罗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