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1-10-11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的通知

  并政办发〔202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2年)》(晋政办发〔2020〕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为统领,以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为突破口,全面推动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打造实时在线、整体协同、运行高效、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务信息化建设“五个一”总体要求,推动数字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到2021年年底,全面理顺3+N数字政府组织架构运行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完善以“一朵云”“一张网”为基本支撑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满足数字政府建设需求。编制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形成政务数据资产清单,建设完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落实“千项数据资源共享工程”。构建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的“一城墙”,推动宏观决策、政务服务、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10个数字政府重点应用上线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理顺数字政府管理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加强数字政府顶层设计。强化顶层设计、高位统筹,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数据资源、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出台政务数据资产、电子档案、政务信息化项目等配套管理制度,形成各部门统一高效、各司其职的运作模式。〔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改革创新政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按照“品字形”架构,健全完善“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市政务数据管理中心+相关支撑单位”为主体框架的“3+N”数字政府建设组织架构。由市政务信息局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负责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和效能考核。以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市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为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设施、软件开发、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市政务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推进政务数据归集、整合、挖掘、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为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支持。市直部门在数字政府统一框架和总体要求下,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实施工作。〔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二)建立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

3.建设完善市政务云。统筹建设全市政务云,为各类政务信息化应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计算和存储能力。依托市级政务云统筹全市政务云资源,根据实际需求扩建市级政务云,逐步减少行业云,原则上,县(市、区)不再自行建设政务云。按照信创工作要求,建设信创云。基本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体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4.升级优化全市“政务网”。持续优化电子政务网络结构,推动各级各部门非涉密专网及信息系统向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加快实施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提速“万万千”工程,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扩大政务外网覆盖面,横向覆盖到市级各部门,下属单位按需覆盖;纵向骨干网按照统一标准实现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全覆盖,按需延伸到村(社区)。〔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健全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

5.加强政务数据资产管理。开展全市政务数据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市现有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形成政务信息系统清单。摸清全市现有政务数据资产存量、分布、共享及应用情况,编制基础信息资源目录,形成政务数据资产清单。健全“一数一源”数据采集、存储、治理、更新机制,实现政务数据资产常态化管理。〔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6.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国家、省平台建设标准,建设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纵向级联。落实“千项数据资源共享工程”,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规范全市政务数据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标准,以“权责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为抓手,梳理汇总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总枢纽作用,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与共享交换平台的联通。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全程上链留痕,保证数据全周期防篡改和可溯源,首期完成行政审批、人社、民政、不动产、医保、公积金等20个重点民生领域可信数据的节点部署,逐步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各类应用服务平台的有机融合。市、县两级部门之间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以及申请国家、省政务数据资源只能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实现政务数据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7.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搭建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建立全市政务数据开放体系,建设完善政务数据脱敏和标准化处理、开放数据库和数据开放网站及接口三个模块。建立政务数据开放目录,试点开放信用、交通、医疗、社保等领域数据。加强开放平台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鼓励社会公众利用政务数据开展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四)完善数字政府应用支撑体系

8.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立市级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完成与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用户在线注册、登录认证,线下实体大厅活体认证,丰富认证手段,简化应用流程。加快推进统一身份认证在市、县两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9.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制作电子证照,梳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电子证照,逐步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部署电子印章系统,规范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完善验证、审计服务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机构、行政相对人的电子盖章应用。建设电子档案系统,完善电子文件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实现电子材料一次提交、自动归档、重复使用。〔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五)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

10.筑牢政务信息安全“防火墙”。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部门、各环节网络安全责任和义务,推进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加强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以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应急指挥体系为抓手,完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市、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重点应用

11.构建全市统一公众门户。加快推进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部门网站共同组成的政府公众服务门户。实现公众服务门户与“我的太原”APP有机融合,打造涵盖政务公开、政策发布和政务服务等统一的政府公众服务门户。〔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2.构建全市统一办公门户。建立“OA协同办公平台”,升级完善平台功能,实现部门之间横向联通,市、县两级纵向联通,公文流转“无纸化”“无时差”。融合“OA协同办公平台”和“并政通”APP,实现协同办公“随时办”“掌上办”。加快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入口整合和相关系统对接,集成督查督办、政务服务、内部事务等应用,提升协同效能。〔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3.构建全市统一决策平台。依托省级“领导驾驶舱”系统和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市级“领导驾驶舱”智慧应用系统。为全市各部门领导提供工作门户,并与“领导驾驶舱”进行对接,实现应急指挥、要情专报、宏观调控、13710、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民生等方面重要数据统计分析呈现,辅助领导进行决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4.升级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管理、统一办件归集、统一“好差评”、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档案的要求,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入口整合和业务办理系统对接,积极推进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民政、卫健、人社等重点民生领域系统对接工作。汇聚审批事项电子证照数据,并归集至用户空间,实现自然人、法人实名注册完成后,在线申报时无需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逐步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建设“云中介”系统,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将行政审批涉及的各类中介服务统一纳入中介服务平台,实现中介服务全程电子化。升级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中介服务、智能审批、办结送达、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办理。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发审管衔接系统,实现审管互动。加快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区县部署,实现市、县两级审批事项全程电子化审批和审管衔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15.加快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完成市、县两级至少400个事项(市级不少于100个事项)移动端申报、材料共享,实现“掌上办”。明确移动端应用场景及办理流程,对可以共享数据的事项,实行“免证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扫码亮证”,实现电子证照动态调取、实时核验、免交实体证照办理。推进各类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向“我的太原”APP、“三晋通”APP汇聚。〔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及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配合〕

16.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市、区)一体化建设,整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系统,为公共资源服务、交易和监督提供统一的平台支撑,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运行体系。〔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7.构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联通全市17个应急救援专项指挥部,实现音视频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实现企业信息收集、执法人员管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行为监督等网络化和智能化,实现程序规范、操作简便、全程留痕、可查可控。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库系统和数据治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购置应急卫星通讯车,构建高效、可靠的通讯渠道,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指挥应用体系。〔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8.建设一体化综合网格指挥平台。加快推动将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实现“多网合一”。加强网格化工作力度,选优配强网格员队伍,积极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加快试点地区综合网格系统平台的研发和应用,确保网格工作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市委政法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19.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搭建省、市、县三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方位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行政执法、住建、静态交通等城市管理力量,全链条贯通市、区、街办、社区四级管理,完善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共服务等应用系统,实现城市管理资源整合,指挥统一的新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市城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0.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平台。建设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完成与已建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追溯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实现与第三方追溯平台、重点企业追溯系统数据共享互通。建立跨部门、跨环节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统一通道,汇集全市重要产品流通全过程追溯信息,推动“互联网+”管理创新模式,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开通统一公共服务窗口,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市长任副组长。组织领导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审定数字政府发展规划、重要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信息局,负责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并抓好督促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数字政府建设。各县(市、区)政务信息管理部门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已明确指定由专门机构负责实施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强化人才支撑

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将政务信息化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干部的信息化素养。培养一批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三)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省、市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的归口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直部门专项资金。完善多元投资机制,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培育和支持一批政务信息化重点项目。

(四)强化监督保障

将政务信息化建设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围绕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