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政府CIO体制的必要性与障碍分析
来源:echinagov 更新时间:2012-04-13
  引言:

  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即“首席信息主管”。美国《CIO》杂志对CIO的定义为:“CIO是负责一个公司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所有领域的高级官员。他们通过指导对信息技术的利用来支持公司的目标。他们具备技术和业务过程两方面的知识,具有多功能的概念,常常是将组织的技术调配战略与业务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最佳人选”。

  CIO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产生于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1980年,美国政府为了确保联邦政府信息资源的收集、维护、使用 和传播信息的费用减至最低;使收集到的信息得到最充分的利用,颁布了《文书削减法》。首次在成文法中提出了“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1982年,罗纳德·里根总统任命了一个专家委员会——格雷斯委员会,目的是对联邦政府各部及机构的信息资源管理情况进行调查,该委员会1984年向总统提交了最终调查报告,其中的第7卷《联邦政府中的信息差距》对联邦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和利用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建议以整个政府为基础对信息资源进行管理,为此必须在各级政府(包括总统行政办公室)任命一位由副部长或部长助理担任的信息主管(CIO),从比较高的层次上全面负责信息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并直接参与高层决策管理。此后,西方许多国家增设“信息部长”一职,而且在政府各个部门设立CIO职务。

  尽管CIO起源于政府,但今天却在企业中被广泛认可。这一点可从前面美国《CIO》杂志对CIO给出的定义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部门提出政府机构中要设立CIO以后,一些大型公司采纳了这一经验,产生了企业CIO。目前,全球500强企业几乎都设立了CIO职位。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CIO体制的出现不仅在推动企业信息化过程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在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化的过程中同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对于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以便有效地推进我国的信息化建设,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一、政府CIO职责与素质要求

   1.1 政府CIO的主要职责

    一般说来,政府CIO的主要职责是实现信息技术战略与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的整合,优化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实现政府部门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最大范围内的共享。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1 组织制定政府信息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及部门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制定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

   1.1.2 提出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投资建议,参与电子政务项目决策,负责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的采购工作。

   1.1.3 提出政府业务流程再造方案,负责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

   1.1.4 负责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与知识管理及信息技术体系结构和信息系统的建设。

   1.1.5 负责政府部门信息技术人才招聘和公务员信息技术应用技术培训,建立多层次的信息化管理团队和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1.2 政府CIO的素质要求

    政府CIO应该是复合性的人才,既要具备领导能力,又要有扎实的技术背景,对政府的业务及流程相当熟悉。

    1.2.1 政府CIO要具有很好的协调能力。政府要做好信息化工作,就必须做好跨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因此,要求这个组织或个人必须能够实现跨部门的统一协调。

    1.2.2 政府CIO应该具有很强的公共服务意识。政府的基本职能是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在政府职能转型后,最大的理念转变是突出它的服务职能。


   二、建立政府CIO体制的必要性

   2.1 建立政府CIO体制是我国政府信息化的必然要求。

   在信息社会的今天,社会信息化、国家信息化成为各个国家的战略选择,在国家信息化体系中,政府信息化是关键。政府信息化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精简、高效、规范廉洁政府以适应时代要求的有效途径。政府CIO职位的设立能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化的主管领导专业化、知识化,能保证政府信息化的实施效果。因为,首先他们具有公共服务管理的理念,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带头人;其次他们还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是政府信息化不可缺少的组织者和推动者。

   2.2 建立政府CIO体制是政府各项工作与国际接轨的迫切要求。

   我国加入WTO之后,各方面的工作都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要求。政府的各项工作、服务也同样要与国际接轨,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企业进行合作和协调。因此,这就要求我国政府积极建立起能够适应快捷、高效的国际交流需要的电子政府,而政府CIO职位及其相应部门是这一体系的重要基本单元。

   2.3 建立政府CIO体制是政府改善和提高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

   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是最为宝贵的资源。而80%的社会信息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必须为社会公众提供充分的获取信息的机会和渠道。而这些服务职能的实现要求政府有一个负责该领域的专门职位即CIO。

   2.4 建立政府CIO体制是政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必然选择。

   政府信息化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而有效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政府CIO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动,并推动各部门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使各部门之间互连互动。这样,一方面使得各个部门都能够随时享用其他部门的有效资源,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使得社会公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化的行动中来,并从信息共享中得到实惠。


   三、我国政府CIO发展状况与障碍分析

   3.1 我国政府CIO发展状况

   CIO的概念开始进入中国并引起人们的关注是在1998年前后,但至今尚未建立起完善的CIO体制。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特别是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越来越注意到CIO在信息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2002年6月7—8日,为推进我国信息主管机制(CIO)的建立与完善,中国信息协会、中国信息协会CIO分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以人为本的“首届中国CIO发展论坛”。这次会议的召开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理论界对CIO制度的充分重视,同时,这次论坛也使得CIO理念及其影响更加深远。

   近年来,我国有些政府部门建立了CIO制度,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政府CIO,我国现存的政府CIO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团队类型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准CIO类型的信息办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等;兼职CIO的兼管信息化的兼职副手及主要分管信息化的领导干部等。专职的、参与决策的、有协调权力的政府CIO制度在我国还尚未建立起来。

   3.2 建立政府CIO体制的阻碍因素

   3.2.1 我国现有的体制障碍

   在我国,多数政府的信息化工作直接由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负责,实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技术处(科或信息中心)”的模式。这是因为,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工作中没有高层领导的参与,信息化工作无法正常推进。此时,高层领导处于决策层,但他们考虑问题往往较为宏观,而对于具体的技术不太熟悉。于是,信息化建设的重任实际上就落在了那些准CIO们——信息技术处(科或信息中心)——的肩上。而他们实际上只是一个负责信息技术部门的中层领导,他们发挥的职能还只是停留在技术层面,因为他们的行政级别较低,无权参与领导层决策,在规划和指导层面上缺乏权威性,也没有对其他部门和全局性工作的有效管理手段。这与作为主管信息工作的高层领导的CIO职权要求相差甚多。

   3.2.2 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

   政府信息化的目的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对资源和各部门进行约束实现对各部门各种资源的整合。在信息化过程中,有些部门会把他们所掌握的信息视为自己的权力保障,并设法垄断信息,阻碍信息的正常流通。他们担心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会对他们的既得利益构成威胁,因而产生抵触、消极的情绪,认为过多地向社会提供信息会使部门工作陷入被动,可能会以信息安全为由拒绝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2.3 缺乏有效的绩效机制

   随着信息经济的快速发展,拥有了CIO机制,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和评价系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这一点在企业中做的比较好,而在政府机关,至今仍然没有一套科学的信息资源规划体系与相应的决策流程。于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信息化黑洞”、“信息孤岛”、“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现象。

   3.2.4 CIO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局限

   正如前文所述,政府CIO应该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他们不仅需要具备领导能力,还要有扎实的技术背景,对政府的业务及流程相当熟悉;除了拥有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拥有丰富的现代化管理知识,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处理及其管理流程。但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国政府CIO大多是由信息技术人员出身,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政府管理改革的不断更新,加之缺乏持续性、有计划、成体系的能力素质培训支持,他们普遍存在技术脱节和知识结构老化的问题。因此,我国现有政府CIO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与严格意义上的CIO素质和能力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参考文献:
  [1] 霍国庆. 企业战略信息管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2] 周志丹. 对我国建立政府CIO体制的思考.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08

  [3] 李艺华. CIO:首席信息主管. 中国档案.2003.07

  [4] 瞿峰. 《政务信息公开法》立法内容探析及建议. 秘书.2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