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制度保障
来源:学习时报 更新时间:2022-06-22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的始终,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保障。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人民群众以网络信息、电话、信函和来访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就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和个人权益等提出意见、建议,随时实现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信访的低成本、便捷易行的特点,极大保障了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根据《条例》的规定,对人民群众的信访事项,相关机关、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回复;对建议意见类事项,要认真研究论证,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信访建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等等。这些规定,能够使民情民智更加有效汇集、解决问题更加快捷高效、服务决策更加及时精准。
信访是人民群众监督党和政府的法定制度。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既有新动向,也有老难题,但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信访工作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人民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国家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消极懈怠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等现象,可以通过信访向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反映,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倒逼公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通过信访工作,汇集社情民意,并从中发现共性问题,推动从政策层面解决。同时,新时代的信访工作,要求理顺信访与各种纠纷化解机制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凝聚合力,完善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地党政部门对发生在属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诠释。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首先,信访工作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方式。信访事项来自群众,党和政府通过人民信访,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不清楚、不了解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对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纠正和改进,既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的距离,也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治理能力。其次,信访工作保障了党的群众工作目标的实现。国家公职人员通过信访工作,把群众分散的、不系统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分析,成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依据,再到群众中检验,不断循环修正。再次,信访工作是防止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重要方式。要解决好信访事项,就要“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掌握真实情况,了解人民需求,能够有效避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党员干部是处理信访问题的主体,要明确自身责任,主动承担义务。《条例》要求领导干部要主动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干部“下访”“接访”,一方面,是推进党的群众工作最直接有效的方法,缩短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上级党政领导能够掌握真实的社情民意和基层治理的客观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实践支撑,更好地履行职责。另一方面,能够推进信访事项较快处置,降低社会治理成本,特别是涉及人数多的信访如征地拆迁、拖欠工资等需要国土、城建、民政、社保、劳动监察、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如果仅靠信访机构转办和督办,相关多个职能部门难以步调一致,将拖延信访事项的处置。而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是现场办公,可以把多个相关部门聚集在一起,统筹协调,快速形成综合处理方案,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事项,能及时消弭信访人的不满和怨气,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矛盾,营造良好干群党群关系,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此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加强了上下级公职人员的沟通,有助于上级分析研判治理形势,进行科学决策,实现预期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