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需要整合和协同
来源:中国计算机用户 更新时间:2012-04-14

 

 

整合与协同是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的核心,整合贯穿业务体系与技术系统建设,全过程、实时性、移动办公是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的特点,预案是应急指挥的核心。

众所周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2005年1月26日就通过了审议,直到2006年1月8日才正式推出,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面,预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和修改呢?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到北京大学计算机系王文俊博士,他一直在从事应急联动系统的研究,并且主持过多个城市的应急系统分析设计与开发实施工作。

王文俊告诉记者,2006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在文字量上只有最初版本的1/2~1/3,文字更加精辟科学。特别是在措辞方面,更加精准,例如在早期版本中使用的“信息系统”等词汇,已经被“科学技术”、“技术”等词语所取代。

在内容方面,因为这是一项国家级的方案,需要能够满足全国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以便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因此,在这1年时间里,主管部门一直在向全国各地征集意见,并将这些修改意见增加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当中。

“1月8日发布的版本内容方面更加宏观,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的特点对预案进行细化,并最终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可操作的应急预案。”王文俊告诉记者。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另一方面重要内容是规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这对于各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

“以前我们在各地进行调查的时候,很多地区都是以公安局为核心建立应急联动系统,但是往往一个部门不能起到协调所有单位的效果。”王文俊对记者说。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则规定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因此,有了统一的组织管理机构,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和整合能够更加完善、高效。

王文俊认为,目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其中业务体系是iEMS的核心和基础,技术系统是实现业务体系的手段和载体。业务体系指一案三制(应急管理的预案、法制、体制、机制),技术系统包含了一套技术规范与标准、两类中心(政府决策中心与专业应急指挥中心)、三个平台(网络通讯平台、信息资源平台、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五大应用(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准备/规划/保障、应急响应、恢复/评估/分析五类业务应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出台,为业务体系提供了完善的框架,也为技术平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王文俊一直从事技术方面的研究工作,他告诉记者,目前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整合与协同,这其中既包含业务层面的问题,也包含技术层面的问题。

因为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是个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相互协调、共同解决问题的系统,争取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是这一系统的核心宗旨,但是,要做到真正的整合与协同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需要解决。

例如在无线通讯领域,各单位之间使用的通讯频率都不尽相同,有350Mhz、450Mhz、800Mhz等,在发生突发应急事件的时候,这些频率必须要做到有序的沟通。

另外,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沟通也是一大问题,各部门的信息系统数据格式均不相同,如何能够将分布、异构数据进行整合。另一方面,政府各个部门所使用的地图格式不相同,必须要将这些地图信息进行统一甚至叠加,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随时使用,这些问题都是需要依靠技术手段来完成。

除技术问题外,如何实现部门之间的整合与协同工作也是王文俊所在试验室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目前在实验环境中,已经能够将10几个部门组织在一起进行协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