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学的“元理论”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更新时间:2022-09-19

 
“元”字在中国是个很重要也很吉利的字。甲骨文中元字上画是人之“头”,《尔雅》界定元之意为“首”,《说文解字》界定元之意为“始”;《易经》中多用“元亨利贞”来诠释卦象,元的本意为“大”始”“吉”,因而汉语中元的组词如元气、元旦、元首、记元、开元等都含有极重要的意涵。那么何谓“元理论”(meta-theory)?希腊人最早用形而上学(mataphysics)来表达物理学研究说不清的对象,因而meta是指“……之后”“超越……”之意,形而上学便是“物理学之后”或“超越物理学”的学问。由此,元理论被认为是“解释理论前提的理论”“关于理论的理论”“作为学科基础的理论”,即指哲学意义上的理论。与通过对概念间相互关联进行论证以形成体系的一般理论不同,元理论是通过对学科理论的“元概念”进行设问,对规范理论的前提进行质疑,对理论研究的本体进行求证,形成支撑学科的本体论基础。如“元政治学”通常指政治哲学,它不同于一般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理论,而是对何为政治进行设问,对人的“政治性”进行发掘。同理,国家安全学的元理论一般指安全哲学,它不是对安全理论作出指标性规定或对安全实践作操作性的指导,而是对“国家”和“安全”本质含义进行设问,对国家安全是何种“实在”及其本体论基础进行阐发,阐明国家“安全性”的实质,对国家安全的核心概念、基本假定与基本命题作前提性探究。

首先,元理论关注理论的元概念。国家安全学研究的对象由“国家”和“安全”两个元概念组成。国家是领土、人口、文化、资源与法定政权的集合体,通常是行使主权的法律实体;安全是客观上无威胁、主观上无焦虑、主体间无冲突的状态与能力;而元理论需要对这两个元概念的本质含义进行探究。以国家概念为基,还需要阐明国家内涵及其类型,如民族国家、文明国家;现代国家、传统国家;发达国家、不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第一世界国家、第二世界国家、第三世界国家等。以安全概念为基,还需要阐明安全内涵及其类型,如广义安全与狭义安全,绝对安全与相对安全、积极安全与消极安全、有意安全与无意安全等。对安全再作引申,还有与安全相关的补充性概念如威慑或震慑、战略或方略、遏制或防控;平行性概念如权力、主权、政权、认同、共同体;竞争性概念如和平或平安、风险或危险、威胁、紧急或危机等。如果与横向领域关联,结合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的多样性情境,那么可以形成一个与国家安全相关联的“概念群”,对此作整体结构性分析,就能揭示出学科研究对象谱系的独特性与丰富性。

其次,元理论探究理论的本体论基础。元理论作为“理论的理论”,需要对国家安全学研究的“本体”进行阐发,探究国家安全是何种“实在”?客观实在论认为,安全是一种客观的实在,安全威胁完全是客观的和可评估的,国家安全则是一种没有危险或威胁的客观状态;主观实在论认为,安全具有主观性,是一种主观的难以评估的实在,国家安全也同样具有主观性,并且国家决策者对安全的主观认知直接支配国家安全决策,从而影响或改变现实安全状态;主—客观实在论则持二元论立场,认为国家安全既是客观的存在,也是主观的感受,或者是主—客观共同交互作用的结果。话语实在论者超越了对安全实在的客观、主观、主—客观认知层次,认为安全是一种特定的言语行为与话语结构,国家安全不再是对国家面临威胁的简单分析,而是对国家的特定身份如何产生及再现的探究。意向实在论比话语实在论走得更远,认为安全是“意向性实在”,国家安全是一种多种可能性叠加的“社会波函数”。

其实,国家的本质与人的本质一样,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广义安全论的视角看,安全总是作为一种“关系”而得以呈现。在中国文化的传承中,天人合一的世界是一个关系构成的世界,正是关系建构了世界而不是相反,用之于国际关系则是关系建构了国家与国家安全。所以,凡客观的、主观的、主—客观的、话语的、意向性的“实在”,均可被归入不同层次与类型的广义关系之中,或者说广义安全论秉持的是“关系本体论”,国家安全的实质是“关系”,国家安全学的本体是“关系性实在”。从权力政治角度看,处于结盟中的国家更容易参与到联盟的国际冲突中,甚至结盟关系有时会超越地缘关系对国家利益的诉求;从资本政治角度看,已完成工业化与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之间,会因产业竞争、商贸竞争乃至整体的工业化竞争而引发更多的国家间竞争、冲突乃至战争。

最后,元理论设定规范理论与应用理论的前提。理论构建总体上可分为元理论、规范理论、应用理论三种形态,元理论是整座理论大厦的“地基”,三种形态各有其自身的理论使命,相互之间又形成既独立又促进的关系,它们的形成与发展往往也是一个学科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元理论阐明国家安全学的元概念涵义与本体性前提,规范理论则依据元理论对学科理论作出应当性规定,并以此价值尺度对研究对象及相关问题进行判定与校正,如对“关系性实在”及国家作为“理性行为体”等假定进行基本原理建构;对国家安全演化及其变量结构与特色学说进行学理性解析;根据国家安全的经验事实,从一般原则中推演出能够指导行为的安全规范与指令;对安全原则规范的理论论证与实践运作进行归纳与分类等。应用理论是指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基础上形成的有实证性、可操作性的知识体系,国家安全学的应用理论更多地依据规范理论回答与解决国家安全实践中的前沿性问题与挑战,不仅要体现一般理论法则与模式的要义,而且要形成一套维护国家安全的预警系统、安全化进路、权衡机制、行为法则和操作程序等。鉴于安全研究的“全域性”,国家安全学的应用理论可以形成众多的分支与专题类型。

国家安全学的“元理论”建构越来越被国际问题研究的学者们所重视。如巴里·布赞、亚历山大·温特等学者均有论述。中国学者也有很可贵的探索,如王缉思阐明了“安全、财富、自由、公正和信仰”为五大世界政治终极目标,其中安全是首要目标。王逸舟提出安全研究新面向:目标群多样化、形式开放化、议题综合化、关切复合化、行为体多元化和资源非垄断化等。更有学者展开了对安全核心概念、基本假定与基本命题的研究,如张宇燕和冯维江论证了国家是理性行为体,安全利益是国家第一需要,安全成本遵循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等基本安全假定;论证了绝对安全无法实现,为绝对安全增加投入会陷入安全困境,国家追求相对安全当止于均衡安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是“大禹改进”等重要安全命题;再如本文作者提出的命题:安全是行为体间的“优态共存”,和合主义范式的核心是“共享安全”等。

 

(作者系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