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系统观念、促进政务数据高效共享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2-11-22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努力下,各级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但同时,数字政府建设仍存在顶层设计不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创新应用能力不强、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等问题。未来需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坚持整体协同,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 注重顶层设计

实现政务数据高效共享不仅要推动数字技术融入政府运行的各个环节,更重要的是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在系统观念指导下,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通盘规划、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

首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基本原则,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其次,进一步明确数字政府建设的推进重点和节奏,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建设开放共享的数字政府提供指导依据。第三,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协调机构,自上而下统筹各地各部门的数字政府建设,在发展规划、制度安排、组织架构、标准规范、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各地各部门予以指导和支持,解决当前数字政府建设多头管理、重复建设、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实现数字化转型一体化、系统化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 明确责任权属

数据权属不清是当前限制政务数据流动共享的突出矛盾。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协同确立政务数据权属,为政务数据高效共享提供基础保障。

首先,加快立法明确政务数据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并对各方的责任与权利作出具体规定,消除各个部门在共享数据时的后顾之忧。部门数据所有权归于本部门,同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数据使用权由各级政府共有,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级政府和大数据管理部门的数据管理权及使用权进一步划分。其次,针对政务数据开放共享需求建立统一的动态化政务数据清单目录,明确数据的共享类型、共享程度和共享范围,各个层级各个政府部门之间要以数据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等原因之外,各个部门都将本部门政务数据上传至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保证数据需求方通过共享平台即可查找、获取所需政务数据。第三,中央统筹协调以推动央地纵向协同、部委之间和省级政府之间横向协同联动,建立起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数据共享网络,真正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为群众提供更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

三、统一技术标准,打破数据壁垒

目前我国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汇集了国务院46个部门以及全国31个省级政府的政务服务平台,能够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丰富的数字化政务服务。未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国统一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技术标准,加快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

首先,加快相关制度法规建设,以制度形式明确数字政府建设的标准规范,建立政务数据采集、分类、存储、使用等方面的国家标准,提升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水平,解决当前数据重复采集、标准不一等问题,消除数据流动的障碍,为跨区域数据流动和业务协同提供技术融合基础。其次,规范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的通讯接口标准和网络运营平台,对于不合规范的部门要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使各个政务信息平台能够实现数据库互通融合,从而畅通信息流动,降低信息系统建设成本,减少重复建设,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全国通用”。第三,加快数据整合共享的技术迭代,推动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运用,通过技术进步破解数据壁垒,促进政务数据高效共享。

四、推动政企协同,鼓励社会参与

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最终落脚点是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更好地回应和满足不断变化的公众需求,要推动和鼓励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治理,形成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数字化生态系统。

首先,在政府信息化系统的建立过程中,要搭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合作平台,创新合作机制,通过特许经营、共同投资、风险共担等方式引导市场资金和技术参与政府数字建设,有效弥补政府机制的局限,推动形成政企协同的双轮驱动局面,更快更好将大数据、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成果应用于政府数字化建设实践,通过技术变革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加速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其次,要为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参与数字政府共建共享提供渠道和平台方面的便利,充分发挥这些机构在科技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方案设计、标准制定、数据开发、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工作。第三,要逐步依法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使企业和社会能够有效利用政务数据,进一步释放数据活力和效益,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形成数字政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共建共享的良性循环。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本文为天津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19YZD-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