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形式主义的表征、根源与规制
来源:国家治理杂志 更新时间:2023-05-26

近年来,随着基层减负的深入推进,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持续破解形式主义问题,基层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新形势下也须谨防基层减负在一些地方出现形式主义的新变种、新苗头。与传统形式主义相比,“数字形式主义”更具隐蔽性。梳理媒体报道发现,在数字化基建、电子政务、基层数字化办公等领域,“数字形式主义”有所抬头,此风当刹。原本节省时间、方便群众的数字政务平台,为何沦为“数字形式主义”的“温床”?该怎么治?一起关注。

数字形式主义有哪些典型表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以来,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数字政府建设方案,加快借助数字技术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智能化水平。但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重“面子”轻“里子”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注意力工程”,数字治理异变成数字形式主义,典型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字平台重建设轻运维。政府数字治理平台建设的初衷在于借助数字技术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优化政府政务流程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满足公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高质量的公共服务需求。然而,实践中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现象,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搞数字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顾实际开发各种数字平台和政务APP。由于缺乏整体设计以及未能对政府职能进行有效整合,数字平台重复建设、分散建设问题突出,建成后的数字平台的运营和维护,也缺乏持续的关注和必要的技术、人力、财政投入,致使大量数字平台“僵尸化”“空壳化”,征求意见“水军化”,不能及时回应社会需求,其效果名实不副,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数字转型重过程轻实效。“十四五”规划强调要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但在一些地方,数字治理就是简单地将原有的政府职能、公共事务原封不动搬到线上,怠于利用数字技术整合政府职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其结果就是本应通过数字技术推进一站式服务、促进政府职能无缝隙化链接的数字治理虚有其表,政府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碎片化现象依然存在,便民利民沦为光鲜亮丽的空洞口号。更有一些地方不顾数字鸿沟客观存在的事实,把本不应取消的线下政务服务窗口也轻率地搬到网上,人为构造政企、政社交流梗阻,使“屏幕”变成了阻碍沟通交流的“屏障”。一些地方甚至走向了数字治理的另一个极端,借数字化将线下的“文山会海”向线上转移,随时随地召开工作会议,转发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表面勤于政务的保护色。

三是数据治理重数量轻质量。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已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收集、处理和分析各类政务数据,并依托其结果来识别问题、分析问题和寻求问题的解决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路径。但是,数字形式主义违背了应用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的初衷,数据收集部门化,各层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自成一套、独立运作政务平台和数据采集系统,收集到的大量应用场景数据和政务数据呈碎片化状态,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机制未形成,大量数据无法归集整合而沉寂于公共数据库,数据的真正价值未得到充分挖掘。一些政府部门甚至以数据占有量的多少衡量部门治理成效,以各式各样的“数字化台账”取代实际调研、亲身考察,或用于对付上级检查和应付数据归集任务,有时甚至不惜编造数据、捏造材料、报送无效数据。这些数字形式主义极大消解了数据治理的价值。

四是痕迹管理重留痕轻结果。痕迹管理指的是上级要求下级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保留台账、照片、视频、记录,以确保工作执行和细化落实。痕迹管理的本质在于强调过程管理的重要性,矫正完全基于结果导向的考核机制的局限。但痕迹管理往往被过度强化,事事留痕、处处留痕,痕迹超越了工作内容本身,异化成为“痕迹主义”或“留痕形式主义”,数字技术应用更是便利了这种留痕行为。一些干部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要先拍照,为了给自己宣传造势,将地方政务平台、公众号点击率、订阅量作为考核指标;为了显示亲民为民,甚至不惜请“水军”在政务平台上刷评论、搞互动等等。过度留痕、虚假造痕颠倒了痕迹管理手段与目的之间的辩证关系,摆拍作秀、材料政绩等形式呈现倾轧了具有实际价值的工作任务,工作重心偏移使基层深陷形式主义泥淖,身心俱疲影响办事效率,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数字形式主义怎么治?
规制数字形式主义,发挥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赋能效应,需要对“数字热”进行“冷思考”,充分认识数字形式主义的顽固性、隐蔽性和破坏性。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消解数字形式主义,充分释放数字治理红利。
其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正确的政绩观。数字形式主义与部分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思想观念扭曲错位紧密相关,规制数字形式主义必须解决干部的政绩观、权力观、历史观问题。一是坚持目光向下的政绩观。观念决定作为,追求何种政绩对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具有重要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政府及公职人员要在推进数字治理过程中,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支不支持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把解决问题与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作为最实际的政绩,不断强化自身修养,提升责任意识,强化岗位认同和角色认同。二是树立为民服务的权力观。权力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坚持权为民所用、摒弃官僚主义作风是化解数字形式主义的关键。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始终持有爱民之心和担当本领,充分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之于民,建设数字政府不能“只表态不落实、只喊口号不行动”,要时刻警惕传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借数字化之名实现“华丽转身”。三是坚定人民立场。数字治理要坚持人民至上,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破“数字鸿沟”,消弭“数字壁垒”,让政府数字化服务体系更加智慧便捷、泛在可及、公平普惠。
其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抑制机会主义的空间。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权责失衡、职责模糊的权责关系现状,以及一些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为机会主义的避责行为提供了空间,强化了滋生数字形式主义的动力。必须深化权责配置体系改革,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铲除数字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一是深化权责匹配体制改革,理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权责关系,优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权力范围和责任归属,改善上级部门权大责小、下级部门权小责大的状况,减少层层加码、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行为,根据数字治理需要适当增补下级管理权限和管理资源,增强下级部门事务的处置能力。二是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强本领就要加强学习,既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增长解决问题的新本领。”规制数字形式主义,必须要有更强的自觉性、主动性,更完善的教育和培训机制,有意识培养干部队伍数字能力,增强干部数字素养,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化发展的驾驭能力。三是健全究责完备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数字治理中敢于创新和勇于担当,加强干部错误识别,促进容错纠错过程规范化、程序透明化,把握好问责的弹性空间,降低干部队伍犯错的代价,提升他们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热情。


其四,平衡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增强善用技术的能力。数字形式主义的滋生蔓延还与数字技术本身的一些特征有关,必须认清数字技术的本质,正确处理政府数字治理和现实需求之间的关系,平衡数字技术的潜在价值与风险,把握政府数字治理的初衷和尺度,认识到数字技术是手段,为民服务才是真正的目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在工作中要摒弃盲目的技术崇拜,应当在发挥数字技术赋能效应的同时,坚持“人的主体性”地位,避免陷入技术至上的效率观和政绩观。与此同时,针对数据收集部门化,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之间存在多个数字平台,要求下级部门反复提交数据、重复填报材料催生的数字形式主义,必须健全政府数据生态系统,增强善用技术的能力,打通不同部门之间数据流通的阻碍,尽量统一数据收集、处理和使用标准,消弭部门“数字壁垒”。


作者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