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智桂通”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3-07-2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桂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3〕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智桂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智桂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政务服务从“能用”到“好用”的需求和对高效、多元移动服务的期待,加快推进“智桂通”超级应用集成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智桂通”超级应用,提供多渠道、广覆盖的移动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为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3年底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移动服务应用与“智桂通”整合接入达到2000个,集成服务内容,推出一批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基本实现全区移动端服务和公共数据运营统一入口,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2024年底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移动服务应用与“智桂通”应接尽接,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不断丰富,移动端应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以“智桂通”为总枢纽的全区移动端应用服务和公共数据运营体系。

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全区移动端应用服务和公共数据运营体系,构建良好的“政用、商用、民用、客用”等公共服务生态,打造更便捷、更安全、更高效的移动端应用服务体验,塑强“智桂通”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智桂通”基础支撑能力。

1.提升公共组件支撑能力。建设“智桂通”基础公共支撑平台,整合各类平台和资源,统一提供身份认证、生物识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智能语音、图像识别、知识库、天地图、公共收付等多项公共支撑服务。(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提升数据资源支撑能力。加快建设自然人、法人等全生命周期综合数据库,加快完善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和跨领域主题数据库,通过“智桂通”统一对外提供数据融合应用服务。推动政务服务领域高频使用的电子证照通过“智桂通”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区范围内互信互认,不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有力支撑“智桂通”移动端“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构建“智桂通”政用服务矩阵。

1.推行政用服务掌上协同。完善“智桂通”政务应用功能,构建“智桂通”统一用户组织体系,分级分类精准管控,支持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自建的成熟业务应用系统接入“智桂通”,实现跨部门、跨业务、跨地域、跨系统、跨层级的组织在线、沟通在线、协同在线、业务在线、生态在线。推动广西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平台与“智桂通”对接,实现备忘录、政务值守、消息提醒等系统数据实时交互和展示,依托“智桂通”打造广西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平台互联网政务应用生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丰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手段。完成“智桂通”电子监察相关功能建设,推动“智桂通”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受理审批、评价反馈、异常追溯等数据的实时展示,形成全域电子监察报告,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3.拓展“互联网+监管”移动应用。完成“智桂通”与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整合各行业各领域监管类移动端应用,利用“智桂通”公共组件和数据资源,建设一批跨部门综合监管移动应用,完善基层监管手段,整体形成综合监管统一平台服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构建“智桂通”商用服务矩阵。

1.提升惠企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年报、税务、公积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涉企政务服务应用,以集成应用方式全面整合至“智桂通”,提升企业办事效率。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推动业务、标准、服务、区域、数据、评价等6个方面的“全链通办”服务接入“智桂通”。(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广西税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建设“智桂通”惠企服务专区,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资源。建立惠企政策直达机制,为市场主体“画像”,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及时推送,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打通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3.构建惠企金融服务体系。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为导向,鼓励其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在“智桂通”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推动广西征信融资服务平台、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广西中小企业“信易贷”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西)等平台与“智桂通”对接和应用融合,积极创新信用服务模式和产品,打造一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应用场景试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提升惠企经营服务水平。完善“智桂通”企业服务功能,加快“智桂通”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政府采购网等系统数据对接和应用融合,为企业提供办业务、找政策、提诉求、招人才、拓商机等全生命周期惠企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6月底前完成)

5.拓展惠企平台经济模式。依托“智桂通”基础支撑能力,围绕各市、县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需求,面向个体工商户、行业企业、监管单位提供交易、结算、开票、监管一体化服务,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打造一批数据赋能平台经济发展试点。(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广西税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6月底前完成)

(四)构建“智桂通”民用服务矩阵。

1.建立健全统一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码服务平台,通过“智桂通”推动数字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电子营业执照、地铁公交码、支付二维码等应用“一码通管”、“一码通用”、“一码通办”。围绕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医疗卫生、公共管理、行政事务、文化旅游等领域,推出更多惠企便民的应用场景。(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效能。推进“智桂通”与广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智人社”、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等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对接,整合拓展户政、交管、出入境、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查询和办理,以及医保移动支付、婚姻登记预约等功能,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智能审批。开展数字身份凭证应用试点,开发“智桂通”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公安电子凭证功能。建设完善“跨省通办”专区,在“智桂通”提供更多“跨省通办”事项。(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医保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3.拓展公共服务应用。推进“智桂通”与广西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广西“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农产品身份信息核查监管平台、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统一公共收付系统、志愿服务云平台,以及广西云客户端、医院信息系统、各市中考网上报名录取系统、水电煤气业务办理系统、电信运营商网上营业厅等业务系统对接,打造一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应用,实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医保局、通信管理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打造生活服务应用枢纽。鼓励各类生活服务应用接入“智桂通”,打造一批覆盖出行服务、培训就业、育幼、养老、家政、物业、金融、保险等领域的服务应用。推进“智桂通”与中国—东盟博览会线上平台开展合作。依托“智桂通”开展“33消费节”、中国—东盟国际消费季等一系列促消费活动,发放各类消费补贴,推动全区餐饮、汽车、家电、文旅、农产品等领域企业参与促消费活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博览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五)构建“智桂通”客用服务矩阵。

1.加强宣传文化系统服务集成。推进“智桂通”文化广西主题应用建设,推动广西宣传文化系统信息化资源汇聚,为群众提供阅读、观展、演出、艺术培训等综合文化信息服务。(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推动智慧旅游服务升级。推进“智桂通”与“一键游广西”融合应用,整合全区旅游景区、酒店民宿、交通枢纽、旅游服务等信息,为游客提供热点景区、旅游攻略、旅游政策等“一键式”查询服务和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开发完善“智桂通”门票预订、酒店预订、在线租车、文创产品销售等功能。鼓励通过“智桂通”开展线上直播、打卡探店等多种形式的营销活动。依托“智桂通”发放文旅消费券,促进全区文化旅游消费稳增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大数据发展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打造“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圈。

完善“智桂通”数据字典、接口设计、界面交互、应用发布等移动开放生态标准规范,完善“智桂通”开放生态支撑平台应用研发、应用管理、服务集成等功能,支持国内互联网龙头企业与“智桂通”加深合作,不断丰富“智桂通”应用开发所需的各类支撑能力,降低惠企便民应用开发成本,满足各类应用全生命周期开发和管理需求。(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打造“智桂通”移动终端体系。

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类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的应用程序(APP)、公众号、小程序等服务应用以主题集成模式向“智桂通”迁移融合,充分依托“智桂通”对外提供服务,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对外服务的移动政务服务应用。(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构建“智桂通”公共数据运营体系。

建设“智桂通”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对政府授权使用的公共数据进行管理、运营、挖掘和监管。围绕道路运输经营、电力服务等领域推出一批优质数据产品和服务,助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电网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九)完善“智桂通”支撑保障体系。

1.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智桂通”在数字身份凭证、出生医学证明、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电子营业执照等“亮证通行”、“亮码办事”应用场景的政策保障,规范和引导“智桂通”各类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应用场景落地。(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2.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智桂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强化安全保障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安全规划、安全建议、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工作力度。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分析,预测安全风险趋势,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渗透测试,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公安厅、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完善运维管理体系。建设“智桂通”运维平台,对各类服务应用和设备资源进行全程监控和自动化运行维护,通过智能监控和可视化管理等多种方式,满足“7×24小时”全天候保障需求。加强对“智桂通”各类接入应用的监管,完善预警和处置机制,形成全区统一管理、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一体化运维管理体系。(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完善运营推广体系。完善“智桂通”运营分析平台,加强应用数据分析,广泛开展用户需求调研和产品迭代升级,优化产品服务流程,改善平台服务质量。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桂通”运营推广机制,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运营商营业网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应用商店等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博览会、交易会等,提升“智桂通”知名度和影响力。(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智桂通”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统筹全区应用建设和数字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应用共建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应用“一地创新、全区受益”。各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本辖区“智桂通”建设工作,各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牵头抓落实,做好应用集成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智桂通”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要素保障。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保障足够的人力投入,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保障足够的资金投入,要将本单位在业务应用服务入驻“智桂通”、系统集成接入“智桂通”等各项工作所需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智桂通”建设工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

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及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发现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绩效办要将“智桂通”系统应用集成情况纳入各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