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23-08-08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解读《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 
 

检察机关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新篇章,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改革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去年底启动编制《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下称《改革规划》),历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于近日正式印发。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就《改革规划》的制定背景和过程,新一轮检察改革的主要思路、主要任务以及主要亮点进行了解读。

回应时代之需:适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

改革是引领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

“以更高站位认识改革,切实通过改革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深入推进改革”……最高检党组在7月下旬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特别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适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深化检察改革,实现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从整体看,职能、机构、机制等各方面改革仍然处在推进落实过程中,有的系统性协同性不够,有的配套制度不完善,距离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仍有差距。”研究室负责人指出。

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2021年,党中央专门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报告还特别强调“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出了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的号召,对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提出更高要求。今年印发的《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为下一步深化政法改革包括检察改革作出具体安排。

“系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要求,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研究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去年11月起,最高检党组在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改革经验成效基础上,深入调研论证,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改革规划》。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亲自抓,集中全系统智慧,经多次征求检察系统内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报经中央政法委全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印发实施。

明确改革思路: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未来五年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

“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就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谈及新一轮检察改革思路,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新征程上,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落实《意见》,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好服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研究室负责人进一步强调,在推进检察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将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总抓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检察改革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中推进落实;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期盼作为深化检察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检察为民机制措施,体现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宪法定位,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系统集成,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巩固改革成果与推进新举措有机结合,坚持关联性改革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做到协同高效、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律监督难点、检察工作着力点、深化检察改革重点,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需要强化法律监督的突出问题。坚持抓实基层,关注基层需求,努力解决基层工作和队伍建设“老大难”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六大体系”部署36项改革任务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改革规划》围绕“六大体系”共部署了36项改革任务。对此,研究室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改革亮点及部署考虑——

完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考虑是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更加实质化,法律监督工作与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更加紧密衔接。措施主要是健全完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检察机关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法律监督与党内监督等衔接机制、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机制、检学研共建机制等5项内容。

健全检察机关能动服务大局制度体系,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机制、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机制、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改革、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涉外检察工作机制等7项内容。

全面构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现代化制度体系,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按照《意见》的要求,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准确、手段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协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健全检察机关侦查工作专门化机制,健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健全对刑事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健全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等12项任务。

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主要任务是完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司法办案权责配置、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检察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等5项内容。

构建现代化检察管理和内部监督制度体系,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主要任务是优化检察案件管理机制,优化检察机关专业化布局和组织机构体系、职能体系,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等4项内容。

健全数字检察制度体系,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从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数据整合和技术支撑、推进数字检察深度应用等3个方面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时代特征鲜明:以改革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研究室负责人指出,新时代新征程,新一轮检察改革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着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改革规划》提出一系列提升服务大局效果的制度设计。如为进一步把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提出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针对当前网络犯罪新趋势新特点,为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和效果,提出探索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检察工作机制。

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导向。《改革规划》结合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和过去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诸多优化完善措施。如为了实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改革规划》提出完善办案质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之间考评指标的协调。又如,《改革规划》提出“健全各项刑事检察业务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工作机制”“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健全职务犯罪检察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工作机制,加强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调工作”“健全不同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建立落实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卷调阅制度”等,都是基于提升办案质效的考虑。

紧紧扭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个总抓手。《改革规划》提出“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等,都是强化法律监督基本职能的体现。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改革规划》专门规定一条“健全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机制”,提出与行政机关、侦查机关、法院等关于“两法衔接”、法律适用分歧解决、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等工作的一系列沟通协调机制。

巩固和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改革规划》中关于检察履职的大部分措施,主要是以加强和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以及“四大检察”综合、协同履职为导向设计的。其中,刑事检察重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出“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分析、通报和报告制度”“强化涉案财物公诉职责”“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大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能力建设”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出“优化民事诉讼监督程序”“健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措施”等,以实现更加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完善在诉讼监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制度规范”,要求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以实现更加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提出“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措施,健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健全不同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积极推动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等,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更好维护公共利益。

锚定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四个现代化目标。在法律监督机制方面,36项改革任务涉及检察机关十余个业务条线,有的是深化巩固,有的是探索创新,将通过一系列机制改革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在法律监督能力方面,重在通过改革提升政治素质和服务大局、社会治理、侦查办案、出庭公诉、调查核实等能力。

把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贯穿始终。未来五年,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的要求,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方面,做到“全面”落实。在职责上,既要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又要明确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职责范围,《改革规划》提出“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合理确定办案权责”“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团队职责分工,细化检察官助理职责”。在责任落实方面,既要考虑司法办案职责,又要考虑监督管理职责,提出“健全各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等领导干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考评、追责机制”“建立判决无罪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建立健全典型错案分析、评估、通报制度”。另一方面,做到“准确”落实。即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放权与管权、惩戒与保障等的关系。例如,为优化检察官管理制度,《改革规划》提出“进一步畅通优秀检察官助理入额渠道”;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方面,提出“明确司法责任界定标准,准确把握违法办案和办案质量瑕疵的界限”“完善司法责任追究的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和申诉、救济渠道”。

聚焦新时代新要求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改革规划》将数字检察单独列为一个部分,从机制、平台、应用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在机制方面,提出“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在平台方面,提出“依托法治信息化工程、依法治国强基工程等建设,整合优化数字检察基础支撑环境,实现平台融合”。在应用方面,提出“聚焦业务办案,完善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大数据赋能系统,推进数字时代互联网检察办案工作”等措施。

新一轮检察改革蓝图已经绘就,重在狠抓落实。检察机关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基导向,全面抓好改革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确保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持续把改革举措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本报北京8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