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echinagov 更新时间:2012-04-13
教育电子政务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方面之一,是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教育电子政务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电子政务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电子校务(以下统称为教育电子政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现代管理水平,促进教育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信息厅〔2003〕1号)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并完善以“三网一库”为基本架构的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信息枢纽框架,形成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教育电子政务服务体系。“三网”即“内网”、“外网”和“专网”。“内网”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内部局域网;“专网”是指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心,纵向连接上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横向连接同级党委和政府的办公业务资源传输网;“外网”是指面向社会开放式的教育公众信息网。“一库”即教育系统共建共享的基础数据库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具体目标是:初步建立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的总体框架,整合教育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立全区教育电子政务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教育系统的办公自动化,推进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提高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和公共服务电子化水平;建设教育政务应用平台,建成一批教育业务的监管和应用系统并发挥作用,使教育管理与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完善以自治区教育厅政府网站---“新疆教育信息网” (http://www.xjedu.gov.cn)为核心的信息服务和公共电子政务系统,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招生考试与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教育系统基础数据库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建立教育电子政务培训体系、研发体系、安全体系和支援应急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内部办公局域网(内网)

  加快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局域网的建设,实现内部公文流转、公文办理、督查、信息查询、档案借阅、会议及值班安排等主要办公业务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步骤,加快办文速度,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内部网络互联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传递。2006年初,各地、州、市教育局、专科院校、自治区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建成内部办公业务网。以电子办公与信息交换系统为基础,逐步将该系统的应用延伸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二)建设教育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专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互之间的办公业务资源网的应用要实现文件下发、信息资料传送电子化、网络化,实现远程办公,远程公文管理、档案查询、项目审批、远程会议等功能。2006年上半年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大部分高校与自治区教育厅实现电子公文网上传输。2006年底,县(市、区)教育局和所有高校、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建成电子信息交换系统。2006年建成自治区到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并有计划地推进和扩大该系统的建设与应用。2006年,最终形成上联教育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联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等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高速平台。

  (三)建设公众信息网(外网)

  积极推进教育政务公开与信息服务,建立以自治区教育厅政府网站---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为核心的教育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开通部分面向教育系统和社会公众的网上24小时电子办公服务系统;建设学历文凭电子注册和认证系统、考试招生信息服务系统、就业咨询等一批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以应用为主导,进一步充实完善新疆教育信息网平台,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实现自治区教育系统网站的连接(链接)。2006年初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大部分高校都自建信息网站;教育厅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都要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站上建立二级网站(或网页)。2006年底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所有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示范高中都自建公众信息网站;没有条件自建网站的,原则上要在新疆教育网上建立合作网站(虚拟主机)。一般的中小学校原则上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公众信息网站。

  (四)基础数据库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

  逐步建设基础数据库和教育信息资源库。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建设教师、学生、财务、设备房产、教学、科研等基础数据库,重点建设并完善文件库、教职工信息管理库、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学生电子注册(学籍)信息库、校舍与基本建设数据库、课件资源库等,尽快实现自治区范围内的教育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建设若干教育事业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建设统计信息与统计决策支持系统,完成各地、州、市、县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入库上网,基本建成自治区教育事业基础数据库。

  (五)统一实施教育电子政务规范和标准规范

  实施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子政务工程技术指南》和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各类学校发布信息规范、教育信息编码标准、政务网络及设备参考标准和视频会议接入标准等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电子政务标准,实行文凭验证和电子注册制、教育信息系统和教育管理软件准入制、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监理制、教育网站网校审批制等规范化管理,初步实现全区教育信息联网和政务信息共享。

  (六)建立教育政务信息化管理和安全体系

  根据国家、自治区电子政务和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的相关法规与制度,建设全区教育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数据灾难备份系统,形成教育政务信息紧急反应以及处理机制;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政务信息的安全流转。

  (七)建立和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培训机制

  制定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培训规划,建设全区教育电子政务培训基地,针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人员和应用人员开展培训。采用骨干培训、网络课件(远程教育)、专业进修、脱产培训、本地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电子政务工作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管理干部的电子政务应用水平。针对维护人员和应用人员的不同要求,建立电子政务工作人员执证上岗制度、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管理人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考核制度,把考核与培训、发证结合起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教育厅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和协调,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规划的实施和技术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高度重视教育电子政务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部门。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教育厅的做法,由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同时确定和落实一个具体业务部门(如信息中心、网络中心、电教馆等)具体实施。

  (二)整合资源,互连互通

  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政务网络建设,整合自治区教育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实现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自治区教育信息网、校园网、远程教育、“校校通”工程等软硬件资源基础上的电子政务应用整合和信息共享。要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快电子政务的应用和资源建设上,打破资源封闭,实现共建共享。各单位要积极构建具有特色的资源库,避免“有车无货”的现象。一方面要保证社会公益性,实现与全社会的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投入和市场的关系,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因地制宜,形成若干个有特色的资源开发基地。

  (三)示范带动,分步实施

    选择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部门、学校进行教育电子政务示范工作,试点,通过实施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示范项目,推动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奖惩机制,对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确保资金投入

保证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经费的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正常实施。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在近三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教育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专项资金,保证局域网每年的外联线路租赁费和网管经费。资金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可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合作等方式建设教育电子政务。

  (五)完善制度,保障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保密局的安全管理要求,制订和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建设中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如安装防火墙、过滤电子邮件等,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

要建立并完善教育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系统。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加密和电子认证技术,确保信息安全。要建立数据灾难备份系统,确保在数据灾难等突发情况下教育政务系统的快速恢复和可靠运行。

自治区教育厅将实行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监测和年审制度,对各部门教育电子政务建设进行检查。

  (六)强化服务,加强队伍建设

    教育电子政务是沟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与社会公众的重要手段。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信息服务的意识,增加网上业务,将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作为电子政务的重点之一,推动政务规范和政务公开。

  加强队伍建设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教育政务信息化专业队伍,二是全体教育行政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工作者。前者是教育政务信息化的维护队伍,后者是教育政务信息化的应用队伍。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用水平,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技术水平和信息安全意识,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