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来源:中国城市报 更新时间:2023-09-06

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支撑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我国有14亿多人口,有超过4亿并不断扩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还有1.7亿户经营主体,是全球最具成长性的超大规模市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全面释放强大国内市场潜力。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支撑。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条工作原则。要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用足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让需求更好地引领优化供给,让供给更好地服务扩大需求。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积极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意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对本地区本部门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清理。

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让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实现物尽其流、人尽其才、资尽其用、数据共享,才能使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促进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保障,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推动市场资源整合和高效畅通。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等优势,进一步打通市场效率提升、劳动生产率提高、居民收入增加、经营主体壮大、供给质量提升、需求优化升级之间的通道,努力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作者为北京工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