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3-10-16


一、背景依据

政务服务中心是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的阳光政务平台,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阵地,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载体。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要求,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企业群众为中心转变,市审批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厦门市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推动《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突出问题导向,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确保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站集中、多点可办、快办好办,提升完善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有序进驻

推动市公安局、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等13个部门的239个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整合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相关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形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

(二)规范设置政务服务分中心

对于纳入《负面清单》的未进驻事项,除特殊敏感事项外,由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事项承办部门在满足政务服务开展所需要的场所设置政务服务分中心。

(三)规范设置靠前延伸办事窗口

在拟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中,对办件量较大或在当前办理地点存在联办事项的,可保留当前办理地点作为靠前延伸办事窗口,但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作为主办理点;其它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以后,原则上中心以外的办理点不再保留。

(四)规范事项业务办理流程

对进驻事项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布调整后的办事地点,引导企业群众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