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路径图”
来源: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24-01-10

 

1月8日,记者从省大数据中心获悉,《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底,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逐步健全、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数据资源体系将基本完善,数据大体量汇聚、高质量治理、高效化流动能力不断增强,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作用进一步凸显。数据要素价值体系将基本形成,数据要素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壮大、质量稳步提升,数据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共七个部分22条,其中第二部分到第六部分,围绕强化数据要素供给、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体系、推动数据要素创新应用、构建数据制度标准规范、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18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

在强化数据要素供给方面,四川将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提升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质效,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在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体系方面,将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进数据交易所建设,培育数据交易流通生态,构建数据流通协作模式;在推动数据要素创新应用方面,将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交通、文化等重点领域数据融合,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培育数据要素产业;在构建数据制度标准规范方面,将健全数据制度体系,建立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加快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在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方面,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监管,建立数据安全技术体系,并探索个人信息安全认证和评估制度。

公共数据的真实性强、结构化程度高,一直被认为是可以开展市场化配置的优质数据要素。《实施方案》中,对公共数据的供给、流通、应用、规范、安全等全生命周期进行制度设计。例如,建立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推进“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提升公共数据可信溯源和校核纠错能力;建立公共数据管理评估体系,开展公共数据管理评级、评测,全面、客观评估全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情况;建立公共数据回流机制,制定公共数据回流工作细则,推进国家和省垂直管理系统的数据回流,支撑基层用数需求等。

《实施方案》中“选择部分领域、市州、企业开展首席数据官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和评估制度试点”等,引导各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内容,备受关注。

据介绍,为做好四川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工作,起草组先后赴广东、浙江、贵州以及成都、德阳、达州、宜宾等地进行调研,并征求省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吸纳。

省大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基础性工作。下一步,将结合相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配套制度规则,围绕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激发社会数据活力,在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融合应用、数据交易流通生态打造等方面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川观新闻记者 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