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更新时间:2024-01-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陆续实现了从起步阶段到快速发展的跨越,数字政府建设的技术基础日益雄厚。进入21世纪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包括《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这些政策文件为全方位推进我国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实践指引。

重要意义

数字技术作为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导力量,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全面赋能政府治理现代化。在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层面,数字技术的应用促使政府更高效、更便捷地供给政务服务,增进政府工作效能,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5G等数字化手段,政府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在线办事、移动政务、智慧城市等多元化转型,为公民和企业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体验。在信息透明和公开层面,数字政府通过技术手段增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让社会、公民全面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同时,公民从数字平台、在线网络、政务APP等渠道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行为并加强数字沟通,进一步增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和信任。在政府治理创新层面,数字技术为政府治理提供了创新的手段和方法,加快实现政府业务流程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在治理模式层面,数字技术的应用可实现政务信息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助力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公众满意度,优化决策设计和资源配置。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的核心在于,以数字技术实现全面赋能过程,并建立更加科学、精准的政策执行机制,增强政府治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政府决策向科学化、精细化和民主化迈进。

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协同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以及数字公民的体系化发展,有效引导地方数字政府建设。实践表明,全方位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一方面,数字技术可以显著提升政府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企业创新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以及全民安全有序等方面提供智慧化支持;另一方面,数字技术高效应用的价值将在未来产业发展、人才培育、乡村振兴以及智慧城市建设中全面显现。

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增强国家发展能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有助于提升国家的综合发展能力。在全球数字化转型浪潮中,全方位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既有利于我国参与全球网络空间规则治理,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也有利于携手各国共同打造开放、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对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故事、体现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世界意义以及展现可信的中国形象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现实挑战

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既要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策要求,也要正视“技术负能”的现实问题。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在技术应用、组织变革与政策规范等方面仍面临不同程度的挑战,亟待从技术、组织与环境等维度把握问题的本质。

技术应用产生的多面性问题。在技术变革层面,数字政府建设以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前提。然而,这些新技术的嵌入和应用可能面临着技术膨胀、信息过载、信息排队以及数据权力异化等问题。应对这些技术挑战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大量的资源。在数据安全层面,数字政府建设涉及大量的政务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共享,某种程度上关乎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政策出台仍显滞后,信息滥用、个人隐私泄露、数据过度收集等现象偶有发生。在信息壁垒和数字鸿沟层面,在偏远地区和老年群体中,信息壁垒和数字鸿沟的问题相对突出,技术难以普惠、技术服务不到位以及技术偏好等现象逐渐成为新的治理议题。事实上,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各级政府层面缺乏包容性政策设计、实用性平台开发以及现代化数字技能。

数字政府建设中的组织转型。数字政府建设涉及政府的组织重塑和流程再造,这些转型通过显性和隐性的方式,阻碍着政务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从历史与实践来看,一是文化和思维转型。数字政府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思维模式,并引入新的治理技术和方法,而这些变化与组织内部的文化可能产生冲突,使得部分基层政府工作者难以接受并适应数字化转型,尤其是文化和思维层面的转型。二是组织结构和职责调整。数字政府建设着力对组织结构和职责进行重新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数字化工作环境的需求。在此过程中,一般涉及人员的调动、岗位的调整和职责的重新定义,因此会引发不同程度的内部阻力。

法律和政策环境。数字政府建设依托于国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塑造的可持续环境。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引入,政府在政务数据安全、人才培养、数据开放与共享等环节,对法律和政策环境的需求比以往更为迫切。然而,我国数字政府建设领域仍缺乏专门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的法律规范。面对新型人工智能的冲击、数据隐私泄露与跨境数据传输风险的现实挑战,如何监管人工智能的应用以及如何保障数据安全等问题变得日益重要,亟待健全现有法律和政策。同时,数字政府建设涉及大量数据收集、处理和共享等环节,亦需塑造数据治理领域相关法律和政策运行的环境。

实践路径

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应当以系统性和整体性发展为思路,全方位推进我国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

数字政府战略设定。数字政府战略设定属于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议题,旨在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政府有效地解决技术应用和组织转型带来的各类难题。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设置清晰的战略目标和规划,明确数字化转型的愿景和发展方向;树立数字化转型的阶段性行动目标,详细部署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此外,要全方位考虑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在法律和政策环境层面面临的现实挑战,合理评估并完善现有法律和政策,出台适应数字治理新场景的法律和政策规范。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政府建设离不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要加大对“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关键技术的财力投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持续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智能化应用。提升网络带宽和覆盖范围,确保数字政府系统的畅通性和可靠性。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扩展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交通等应用场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优化城市数字基础公共治理渠道,推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政务信息共享与服务创新。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首先,强化数据治理。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机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各级政府要懂得大数据,用好大数据,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其次,建立统一的数字政府平台。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再次,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最后,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未来数字场景中大规模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为制定更科学、更有效的政策和法规提供现实支持。

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一是要设计相对完善的数据安全政策框架,明确数字政府的数据安全目标、原则和要求,确保政策能够覆盖数据安全、数据保护、身份认证等关键领域;二是要采取有效的数据安全技术和措施,包括技术感知、入侵检测和防护系统、安全审计等,以保护数字基础设施免受恶意攻击和未经授权的访问;三是地方政府需加强数据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保护,确保数字政府运行安全稳定。

建立数字治理体系。首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要加强技术治理领域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应用,推动数字治理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监管机制,确保数字政府在合法、合理的区间内运行。其次,要确保数字治理的公正、透明、可信和可持续,建立简约的数字治理体系,明确决策的层级和责任,设立专门的数字治理委员会,明确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方式。最后,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适用于数据隐私保护、信息安全、合规性要求等政策规则体系,以指导数字治理行为和数治决策。数字治理体系的建立要以优化现有的电子政务平台为前提,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增强政务信息的开放程度,建立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与数字公民之间的沟通和协同机制,促进多领域数字资源和政务信息共享,稳步提升数字治理的协同效率。

作者系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