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跨境流动如何促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来源:文汇报 更新时间:2024-05-21

 数据 原标题:数据跨境流动如何促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引题)

构建中国特色数据跨境治理体系(主题)

数据是全球新一轮竞争和大国博弈焦点。面向金融高水平开放的迫切要求,我国要秉承新发展理念,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跨境治理体系。

金融数据跨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和协作,形成协同共治的协同治理体系。

数据跨境流动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金融强国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一方面,金融行业双向开放,数据跨境流动日益频繁。数据要素对金融行业的乘数效应,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形成新质生产力。另一方面,全球竞争日益激烈,数据跨境治理面临挑战。数据是全球新一轮竞争和大国博弈焦点,但尚未形成全球统一的数据跨境治理框架。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三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美国模式、以人权为导向的欧盟模式以及推行数据本地化的新兴国家模式。2023年,美欧、日欧、英美等纷纷签署新一轮数据跨境流动协议,加快数据跨境的互联互通,抢占全球数据治理的制高点。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数据跨境治理,发起了“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申请加入CPTPP和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初步形成以《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为主体的数据跨境监管的法律框架,以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和标准合同条款等数据跨境机制,强化全球数据资源配置功能。面向金融高水平开放的迫切要求,我国要秉承新发展理念,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跨境治理体系。

系统治理,形成“协作合力”

金融数据跨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和协作,形成协同共治的协同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治理框架。着力构建数据跨境治理的“四梁八柱”,形成统一的数据跨境流动支撑体系。一方面,基于整体性治理视角,健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将数据跨境流动的制度建设和金融高水平开放进程统一谋划、互动发展,推动金融部门数据跨境流动的制度型开放。

二是制定技术标准,促进便利流通。一方面,定义数据标准。将金融行业数据分级方法与国家层面数据安全分级制度相衔接,明确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定义和标准。另一方面,完善流通规则。创新金融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制度,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强化数据出境的全生命周期风险防范与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治理。一方面,提出中国方案。探究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核心关切和主要矛盾,平衡数据主权与数据开放的关系,提出更具兼容性的中国方案。另一方面,建立衔接机制。秉承开放创新思维,统筹国际自贸协定谈判和国内自贸区建设两个抓手,对标高标准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建立金融部门数据跨境流通的国际互认机制。

场景驱动,发挥“需求引力”

聚焦金融机构数据跨境的典型场景,按照“解剖麻雀”的自下而上方法,结合政策法规的自上而下要求,形成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一是聚焦共性场景,形成典型案例。以跨境支付、跨境投融资、反洗钱等金融数据跨境流通场景为切入口,推进金融行业一般数据清单和重要数据目录编制。一方面,发布示范场景。精准聚焦证券、银行、保险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数据出境的共性诉求,解决金融部门数据跨境流通的痛点。另一方面,压缩混沌空间。探索金融行业重要数据目录,为负面清单管理奠定基础。同时,制定金融行业的低风险数据目录,形成正面清单,以“小步快走”方式压缩跨境数据的混沌区域。

二是智能数据分级,完善安全体系。金融机构要构建安全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实现对跨境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监督。应用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和方法,推进金融部门数字、文本、图像等多模态数据分级,提升跨境数据分类分级中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鼓励金融机构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完善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资源保障体系。

三是优化服务体系,加强生态建设。高质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数据跨境合规咨询、技术方案等方面承担重要角色,有利于促进金融行业数据跨境流通。培育数据跨境流通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服务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健全金融数据跨境流通的全链生态,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制定数据跨境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数据跨境人才培养,提升金融数据跨境服务行业的服务能力。

科技赋能,激活“流通能力”

充分发挥新型数字技术在数据跨境流通全生命周期中的作用,在数据存储、传输等过程中采用良好的技术治理。

一是打造可信设施,夯实数字底座。对标全球跨境金融数据枢纽标准,打造可信数据跨境流通的数字基础设施。大力建设国际海底光缆、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点等国际数据传输专用通道,提升全球网络连接能力。探索建立国际数据合作的功能型、专用型离岸数据中心,打造标准统一、内外协同的友好可信数据空间。

二是构建监管平台,开展压力测试。兼顾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搭建证券、银行、保险等不同类型的数据出境监管平台,对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进行压力测试。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通领域的“数据口岸”。采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开展数据跨境检测和数据分析,提升数据跨境监管效能。

三是应用前沿技术,创新流通模式。以新兴数字技术赋能多样化场景,保障对重要敏感数据精准控制。充分应用安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数字前沿技术,探索“数据可用不出境”“数据不跨境、算法模型跨境”等新型数据传输模式。开发高效的数据脱敏算法,提升数据加密算法的复杂度和安全性,提高数据跨境流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徐鑫 俞枫,作者分别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智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教授级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