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在海外
来源:经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电子银行的运行具有全天候、无疆界的特点,因此各国对电子银行的管理都比较注重吸取国际普遍经验,举德国entrium银行为例,这家完全没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是欧洲最大的直接银行之一,依靠电话和网络开拓市场,提供服务,利用高技术,370名员工服务于77万名客户,人均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大大高于亚洲银行的领先水平,电子银行的管理效率令人吃惊。

  结合目前国际电子支付业发展的不同情况和实际水平,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在电子银行监管方式、信息技术标准、监管原则等方面,监管机构应当在充分研究中国电子银行市场特点的基础上,吸收欧盟在电子银行监管、牌照发放、以及政策适时变动的经验,电子商务最发达的美国在鼓励金融创新方面的经验,并参考日韩金融监管模式,在与金融和电子商务界人士沟通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银行监管体系。

  欧盟在此问题上的处理经验值得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借鉴。欧盟委员会早在2000年就发布“电子货币指令”(E—Money Directive),在对非银行机构从事数字货币相关业务进行监管与推进,并要求成员国于2002年4月前转译为各自国内法律并实施。至2004年底指令已被所有成员国采纳,2004年新加入欧盟的部分国家正在推进当中。依据指令要求,电子货币必须保证可回购性,即移动预付费帐户的余额必须能够依照用户的要求兑换回现金,同时还有一系列其他标准电子交易所要求的反洗钱、流动性、报表等方面的限制,从而大大降低了电子货币风险,保证了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