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子站通知
来源:知识产权局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精神和我局制定的《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启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子站建设工作。通过子站建设,形成一个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建的政府网站平台,从而丰富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功能,有效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工作。现将子站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涉及中央主站和子站两部分,子站建设工作是整个门户网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子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信息服务水平,建立的方便、快捷、高效的便民服务和信息发布平台;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全面反映本地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和业务信息等各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窗口。通过子站,可以更广泛地宣传本部门、本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状况,并及时掌握知识产权信息。

    二、网站架构和组织形式

    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由中央主站、中央子站和地方站点组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为中央主站,中央子站包括机关子站和地方子站两部分,机关子站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地方子站是以地方省级知识产权局为基础建立的地方省级子站点;地方站点,即现有的省级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是属地方政府门户网站直接管理的一级行业网站,也是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的组成部分。

主站与子站关系图

    为了加强子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各子站单位要建立子站工作组,负责本级子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机关子站点:子站工作组由部门领导和网站信息员组成。部门领导负责子站栏目和信息内容的审核;网站信息员负责上网信息的组稿、编辑、上传以及与主站管理部门联络。

    地方子站点:子站工作组由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主管领导、网络管理员和网站信息员组成,局领导负责子站栏目和信息内容的审核;网络管理员负责子站的技术支持、网络安全;网站信息员负责上网信息的组稿、编辑、上传以及与主站管理部门的联络。地方站点:由各主管单位自行管理。

    三、栏目设置

    子站是在知识产权门户网站上新开辟的一级站点,该级子站页面和一级栏目由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搭建,二级栏目由各子站单位自行设置。

    子站一级栏目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动态信息、办事指南、网上办公、代理机构、地方链接、局长信箱以及地方特色栏目等,各子站栏目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调整或增减。

    四、维护方式

    中央子站的服务器设在北京,由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管理部门维护管理。机关子站和地方子站的一级栏目确定以后,其二级栏目和内容,由各子站单位自行维护和上传。

    地方子站的网络管理员应确保本级子站信息发布畅通;机关子站和地方子站的网站信息员要确保上网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

    网站信息员和网络管理员须通过子站业务培训考核,方可从事本级子站的安全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

    子站点信息发布采用统一的“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向本级子站点发布信息;各子站上传信息通过虚拟专网(VPN)技术实现。

    五、关于子站建设的工作联系

    知识产权门户网站子站的建设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信息化处)总体负责,该部门作为知识产权门户网站的联系单位,通过网站信息员与子站点建立工作联系。

    局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门户网站子站建设,积极开展工作,配备网站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上网信息的审核制度,对上网内容严格审查。各子站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上网工作,充分利用子站全面反映本部门、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状况,为社会公众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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