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江苏对外贸易管理和服务再上新台阶
来源:江苏省外经贸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十五”期间,我省对外贸易沉着应对入世带来的挑战,通过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服务创新,努力实现对外贸易管理和服务再上新台阶。

  一、管理创新,积极调整管理方式。一是率先设立进出口发证机构。在全国率先设立面向广大企业的办证机构——“省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通过逐步完善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行风监督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10多项工作制度,办证机构运行模式取得成功。进出口企业得到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政府部门顺利实现政策管理和具体操作相分离。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逐步完善网上政务,向社会公开各类配额年度分配方案和进出口统计数据。强化电子政务建设,许可证签发和管理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在全国首创自主开发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查询及网上申领等应用软件。三是积极简政放权。经商务部批准,分阶段提前授权各市开展进出口资格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下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书部分签发工作;下放纺织品被动配额出口许可证海关联签发工作;授权符合条件县(市)外经贸局、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审批。

  二、体制创新,启动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一是逐步建立外贸政策促进体系。各级政府部门在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出口品牌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国际化、加快农产品出口、出口信用保险贴息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氛围。二是适时确立“分类指导”方针。对不同类型的外贸企业制定相应政策和激励措施,帮助中小型外贸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指导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三是创建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争取外贸准入门槛提前降低,创建私营外贸企业创业园,为私营企业抢得发展先机,强化创业园孵化作用,有效地推动入园企业加快启动和发展外贸业务,在较短时间内培育了一批私营外贸企业。

  三、服务创新,创造良好的对外贸易环境。一是创建江苏省对外贸易信息平台。加大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力度,做好纺织品出口、主要进出口商品运行情况、农产品进出口、出口品牌建设、区域贸易、进出口管理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宏观指导、信息咨询和外贸预警。二是不断改进服务手段。推行全天候发证,提供寄送证、预约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关税配额再申请、出国贸易小组的审批程序;设立咨询投诉热线,主动接受企业监督;向各类企业宣讲对外贸易管理政策,对新获权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探索新型培训方式,制作网络培训视频,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合作。与海关、商检、质检、工商、科技、农林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推进出口品牌建设,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加强加工贸易监管,推动农产品出口,应对贸易壁垒等方面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扩大出口的合力。四是推动外贸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与省工商联加强合作,共同成立省小型进出口企业商会,为面广量大的小型外贸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在全省率先改革行业协会,按照市场化运作程序重新整合外经贸专业协会职能,成立江苏省进出口商会,标志我省对外贸易中介服务体系开始建立,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