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改革创新:以创新完善职能定位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更新时间:2012-04-14

    “总体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改革创新在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公共服务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和很多经验”,作为最近一届地方政府创新奖评委的石家庄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军生博士,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这样评价地方政府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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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府改革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度的行政垄断仍严重干扰着市场机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同时,地方政府既是地方经济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又是地方经济的监管者和受益者的多重矛盾角色,导致了政府职能的越位和错位。

    地方政府创新,就是公共权力机关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和增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创造性改革。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持续不断地对政府公共部门进行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梳理来自各地的探索,地方政府创新集中在四个方面。

    明确界定政府职能。

    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之一。湖北省按照“凡是可以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凡是可以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一律精简”的原则,公布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事项1000多项,减幅达50%以上。同时,对确需设立行政许可的项目,实行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温州市政府则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为目标,带动其他的各项改革,探索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2003年以来,

    温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旨在提高机关效能、改进政府服务的“效能革命”,要彻底改变企业和群众深恶痛绝的所谓“衙门作风”。温州市委书记李强表示,推行“效能革命”目的是为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效能革命”中有“四条禁令”,即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目前,温州市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办事制度,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还建立分类型、分层次的效能考核体系。

    政府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在“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并逐步实现制度化”,以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领域,地方政府已经作出了不少尝试。在政府信息公开与透明后,就有条件进一步用法律来约束政府行为。“我们就是要通过地方政府行政的法制化建设,来实现行政权力的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重庆市法制办主任李殿勋如是说。他还详细介绍了重庆市政府的“问责制”,其内容主要是通过《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等多项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对政府行政部门“一把手”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其问责的对象包括重庆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以及参照执行的部门副职、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的“一把手”,被问责的情形也包括:效率低下,执行不力,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不依法行政或治政不严,监督不力,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生硬,在公务活动中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

    积极推动地方干部选任制的创新。

    目前,“公推公选”已经从农村、乡镇一级扩展到县处一级,个别地方还突破到了副厅级。

    2003年,江苏省试行“公推公选”程序产生县长候选人的工作圆满结束,中国第一个由“公推公选”产生的县长候选人在徐州市沛县正式当选为副县长、代县长。

    2006年,南京市确定联动公选岗位共107个,实现了市、市级机关部门和区县三方面联动,并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领导职位,分别采用了不同的选拔方式。对市管正职进行公推公选,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区县所属部门领导职位和民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职位则分别采用公开选拔、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南京地区进行。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联动公选,这也是在总结公选经验基础上的一次创新,目的是发挥多种选拔方式的优势,为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优秀人才提供公平竞争的舞台,为广大干部、群众畅通选择和监督的渠道,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最合适的岗位上。

  借助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方式,大力推动电子政务、政府上网。

    青岛海关在进行2005年年终考核中,首次采用了网上考核,打消了碍于情面难讲真话的顾虑,减少了大量人力物力投入,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真实、高效、严密、共赢”的效果格外引人注目。

    作为最新一届评委的杨军生博士结合了河北省的经验,认为地方政府创新工作有价值的地方,不仅体现在形成政府创新的氛围,更重要的是帮助政府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给政府恰当的自身定位,推动地方政府真正“两条腿”走路,发挥出长期薄弱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今后可以在绩效管理、行政激励、行政成本等方面有更多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