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法治责任政府
来源:安徽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这次清理是我省历史上要求最高、规模最大、行动最快、成效最好的一次清理。”谈起4月23日省政府正式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武扬深有感触:“但是,效能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定要有长期作战,一抓到底的决心。”

  作为此次清理标准的组织制定者、清理行动的具体实施者,张武扬认为,为巩固清理成果,下一步有几项工作需要抓紧实施。首先,由于本次清理涉及到许多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的调整,与此相关的许可和审批依据也必须作出相应调整,省政府各部门文件自行设定的许可和审批问题,必须进行修订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对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许可和审批项目,清理中未保留作其他处理的,各相关部门应尽快提出立法修订草案。其次,各部门应以此次清理为契机,对清理中保留的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对清理中下放的审批项目,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规确定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此外还要把清理与合理界定机关内部职责结合起来,对清理取消的项目,要防止出现上下机关各自为政的现象;对决定合并的项目,同级机关内部职能必须进行整合,集中审批,做到既高效、便民,又管理到位。

  “行政审批清理效果如何,不仅要看清理了多少项目,更要看是否通过改革实现了制度创新,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张武扬认为,政府机关应改变过去那种“以批代管”、“只批不管”或一出现问题就要审批的管理理念与方式,对取消审批的事项,要研究加强后续监管的措施和方法;对需要继续审批的事项,要研究如何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批行为,把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政府把该管的事真正管好。

  长期作战,一抓到底,就需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张武扬认为,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审查和备案监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异议审查请求,并对实施许可和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反弹。同时,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公开透明、方便快捷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政府效能,促进政府职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实现真正转变,建设法治、有限、责任政府,这是效能建设的真正目标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