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日益多发贸易摩擦 商务部加速变阵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4-05-30

 
  
  在WTO后过渡期,商务部最引人注目的非常设机构当属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它负责《反垄断法》的制定,据悉,全国人大将在今年10月,对这部后过渡期不可或缺的法规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一位新的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可能于近期走马上任。
  7月3日,据本报记者在商务部获得的信息,商务部正在研究提拔一名官员为世贸司司长———自从2004年1月原司长何宁调任美大司司长之后,这个重要职位一直空缺。


  世贸司负责中国在世贸体制下的贸易争端谈判解决工作。今年以来,中欧纺织品谈判刚告一段落,中美纺织品争端又方兴未艾……世贸司成为商务部关注度最高的一个司。


  7月3日,也是商务部部长薄熙来56岁生日。此时距离他2004年2月29日正式上任,已经过去了490天。这位广受关注的明星部长和他所领导的商务部面临了很大的压力。


  不久前的中欧纺织品纠纷,只是一个序曲。7月11日,薄熙来又要披挂上阵,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和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讨价还价。


  薄熙来的压力与中国进入“WTO后过渡期”有关。截至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满3周年,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3年过渡期已经结束,从此进入WTO后过渡期这一新的阶段。“国际贸易摩擦高发期”是此前专家们对“后过渡期”基本判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应对这样的变化,商务部正在进行全面的变革。
  
  适应变局调整机构
  在后过渡期,商务部最引人注目的非常设机构当属反垄断调查办公室。


  它所负责的《反垄断法》制定,被认为是后过渡期不可或缺的法规。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在谈到如何应对后过渡期对外贸易环境时表示,“《反垄断法》的出台更有利于形成进出口贸易的良性秩序。”


  2004年9月成立的反垄断办公室由条法司司长尚明亲自负责。据了解,全国人大可能在2005年10月对《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这一争议多年的法律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在政府层面上,商务部可以做的事很大一部分是完善关于入世的各项法律法规。”南开大学WTO研究中心副主任李荣林说。
  他认为,随着政府逐渐退出市场,利用现有法规来规范管理市场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在入世前三年我国政府已经为法律法规和世贸接轨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等重要法律仍然亟待完善和制定。


  反垄断调查办公室的设立反映了商务部的机构设置因应时势变化而动的趋势。


  商务部世贸司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说,今年世贸司为了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办法”草案),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来评估其影响。而REACH法规将对后过渡期时代的我国化工产业造成重大影响,但是不少企业并不清楚这项法规,所以商务部世贸司主动成立相关小组进行调研,以了解企业反应和引起企业重视。


  来自原国家经贸委的产业损害调查局,和来自原外经贸部的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分工合作也在商务部的平台上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在两部委分头执政时期,负责反倾销、反补贴工作对外谈判执行的公平贸易局的官员曾经抱怨,“国内市场怎么整顿,你还要从另一个部门去了解情况做工作。”但两个局统一划归商务部之后,产业损害调查局对内组织调查、审核立案、发出预警,公平贸易局对外受理、立案并制定政策的分工已经形成。


  据商务部一位官员透露,这一点上中国政府的办事效率已经比美国还要高。因为美国商务部负责判定倾销或补贴是否存在,而国际贸易委员会则判定其国内产业部门是否因此受到损害,只有两者终裁一致时,才能采取反倾销或反补贴的措施。

  2005年,商务部还新设了一个职位: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由副部长高虎城兼任。4月30日宣布此消息时,实际上,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已经成立了一年左右。在此之前,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工作一直由公平贸易局局长王世春兼管。


  “临危受命”的高虎城是中国第一个常设的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说,“高规格地处理国际贸易谈判工作,也是应对贸易摩擦越来越多的客观需要。”
  
  谈判人才培养加速
  但在商务部里,能够担当国际贸易谈判代表的人选并不多。


  在中欧谈判后,商务部世贸司副司长俞建华感叹,“作为WTO的新成员,我们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我们缺乏谈判经验,所以要做大量的功课,要做大量的技术测算。”


  作为外交学院法学硕士和英国伯明翰大学MBA的双料硕士,俞建华自外经贸部时期就参加了我国“入关”、“入世”的谈判,拥有丰富的对外贸易谈判经验,而目前世贸司的负责人———副司长张向晨,则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到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国际关系做高级访问学者,谈判经验也是非常丰富。
  但中国毕竟加入世贸时间不长,有谈判经验的人极为希缺。“而贸易摩擦谈判的经验很难学习,只能在实际中获取。”世界观察研究院院长马晓野说。


  前不久,年轻的商务部比较成功地和欧盟达成了纺织品协议,并且其中不乏充满人情味的亮点——据商务部国际谈判代表办公室赵宏博士透露,当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得知欧盟贸易代表曼德尔森的母亲病重时,曾多次打电话向曼德尔森表示关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承认,中欧实际谈判结果也有遗憾之处,“缺乏谈判人才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面对的一个问题,我们只能在实际中吃一堑长一智”。


  其实商务部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在5月底公布的《2005-2008年商务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中,商务部明确提出,“加速培养一批从事宏观经济政策研究、现代流通管理、法律、WTO事务、公平贸易、对外援助、区域经济和多双边合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和高级谈判、翻译人才”。
  
  改进效率服务企业
  原本,商务部成立之目标就是要实现“大商务部”格局,实现内外贸工作统一,服务企业。整合机构,整合人才,目的还是要提高效率,应对贸易摩擦和变局。


  2003年,商务部刚刚挂牌成立时,其下属司局分别来自三个不同的原部委:外经贸部、发展计划委和经贸委。据记者了解,现在商务部所属的25个业务司局中,主要包括条约法律司、国际经贸关系司、世界贸易司、对外贸易司、机电产品进出口司、外国投资管理司、对外经济合作司、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等;主要来自原国家经贸委的司局有产业损害调查局、市场运行调节司、商业改革发展司和市场体系建设司。
  对此整合,李荣林解释说:“经济逐渐开放之后,内贸和外贸只是企业要面临的两个不同市场而已,特别是关税比较低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市场,因此内外贸完全可以统一起来考虑,区别不像以前那么大。”


  因此,政府在协调内外贸市场的过程中,除了完善相应立法之外,能否服务企业也是一大挑战,这就关系到政府的执行效率问题。


  6月29日,浙江一家纺织企业负责人在商务部网站上留言“出口许可证怎么分配?”按照相关规定,他的问题将在一天内得到简短处理,5个工作日之内得到相关部门的答复。


  商务部的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在业界一直口碑不错。据商务部办公厅透露,电子政务还将在商务部的效率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商务部部分司局正在尝试文件网上办理,视频会议也在研究之中。


  商务部被认为是中国办事效率最高的部委之一,这不得不提到“十五条”的功劳。


  “15条工作改进意见”,这对于商务部的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爱恨交加”的名词。
  薄熙来上任不久,就制定了“十五条意见”,商务部内称为“薄十五条”,包括文件的流通、外事活动流程等。如所有外事谈话必须录音,两小时内将文字稿报送他本人,四小时内报送简报;部里所有高层领导的手机全天24小时开通等。


  尽管如此,商务部仍然检讨自己存在公文冗杂、会议过多、程序繁多的缺点。据商务部办公厅统计,2004年仅办公厅审核的部内公文就在1.5万份左右,负责批分的文电日均多达750份,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能不发文就不发文”、“一般性工作请示尽量控制在两页纸以内;超过3000字的报告应附内容摘要”、“会能不开就不开”、“会议材料要充分,与会前要做沟通”、“发言时间一般应掌握在5-10分钟之内”。


  工作效率的改变是一方面,商务部正在系统研究后过渡期的应对问题。张小济透露,每一个重点行业都会做出自己的方案,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任以锋证实说,商务部将把如何应对后过渡期写入十一五规划中。


  不仅2005年是贸易摩擦的高发期,在未来的5-10年内,由于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产业结构性矛盾,贸易摩擦不会减少,“反而会成为一种常态化的东西”,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张汉林表示,因此中国不应该只盯着这3年,而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李荣林也认为,“即使挺过了后过渡期,后后过渡期怎么办?”中国贸易在中长期内的可持续发展,是商务部下一步思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