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外经贸企业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平台的通知
各外经贸企业:
为引导我市外经贸企业建立、规范自已的信息化体系,提高我市进出口企业信息化水平,实现以现信化带动我市企业出口业务的发展。按照滁州市商务局滁商办(2005)248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外经贸企业建设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平台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 各企业必须建立电子政务平台
我国外贸行业有着鲜明的特点,它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支持,需要不断的以最新的政策辅助企业发展,在这些政策和制度调整后,往往存在着不及时、不统一,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不及时等弊端,极大影响了我省和我市外经贸企业的发展和根本利益,因而外贸系统电子下政务平台建设势在必行。省商务厅EDI中心于2004年和2005年经过广泛调研,开发出涵盖我省所有进出口企业及务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商务系统信息交互平台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其中包括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针对企业的网上办事功能和企业接收最新政策通知等功能,成为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目前,滁州市商务局已确定于7月份正式开始使用滁州市商务系统信息交互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因此我市各外经贸企业必须于6月30日之前建立此平台。
二、 各企业有选择的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根据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信息产业部针对我国进出口企业信息化建设制定的标准,参照安徽省及我市实际,特针对我市进出口企业信息化建设制定如下标准:
1、年出口额有一定规模(高于100万美元)或者外贸业务人员较多(超过5人)的企业应选用外贸业务管理系统。该系统针对企业的外贸流程系统全程管理控制,严格按照权限审批,帮助企业控制外贸风险,同时为领导者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分析依据。
2、年出口额较小的企业(100万美元)且外贸业务人员较少(5人以下)的企业应选用单证业务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在出口制单过程中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3、未建立网站的企业应选用门户网站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并将企业的产品放在安徽省出口商品网上向外商推荐,可以帮助企业迅速找到客户。
为切实推行滁州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全面普及,实现滁州市商务系统电子办公,特请各企业根据滁州市及我市商务局的相应要求,尽快确定各自的电子政务及商务平台,其相关政策请参照滁商办(2005)248号文件。
天长市商务局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