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天长市商务信息工作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天长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于加强我市商务信息工作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股室:

为推进我市商务网络信息工程建设,加大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的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指导实践的能力,增强大家熟悉商务、热爱商务、宣传商务、干好商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市商务局制定了《天长市商务局新闻报道、信息工作奖励办法》,目的在于使全局工作人员,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主动推荐宣传我们的工作成果,以便更好地指导我们开展各项工作。望各股室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天长市商务局新闻报道、信息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天长市商务局

           二00六年一月四日

 

 天长市商务局新闻报道、信息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为切实加强商务网络信息化和通联工作建设,鼓励全体工作人员结合岗位工作积极撰写新闻报道、调研报告、理论研究、信息编报等文稿,在全局上下形成讲学习、爱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    奖励内容及标准

1、  凡新闻报道被国家、省、市级报刊登载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2、  凡理论研究性文章被国家、省、市级报刊选用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3、  凡调研报告被国家、省、市级报刊、内参采用或得到市以上领导肯定并转发的,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

4、  凡所写信息被中办、省办、滁州市委办、滁州信息、天长政府网站采用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50元。

5、  凡所写新闻报道、调研报告、信息被天长商务采用的奖励10元。

6、            商务部网站为我市交流信息提供了平台,需及时刷新。为推动我市网站建设、推进信息工作,每年按照信息量和点击率,对相关股室给予奖励,评选出前三名,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对专管信息员发给鼓励奖品。

二、    奖励实施及办法

1、    奖励每年年终兑现一次,由办公室组织造表。

2、    被评为优质稿件和优秀信息员的视情重奖。

三、    奖励形式及要求

1、  新闻报道奖励必须附报刊采用凭证或校样。其它以实际刊发为准。

2、  一稿多用的,按刊发级别兑付奖励。一稿多人撰写的,只按刊发级别奖励。

3、所有稿件、信息、调研报告等必须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要具有真实性、针对性、时效性。

    4、本奖励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