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处: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职责清、数据准、情况明、素质高”的要求,根据2006年市政府信息化工作部署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市政府法制办开发了“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并将于6月底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一系列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市领导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市督考办已将信息化水平列入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各部门加快领导决策服务信息和系统接到市领导桌面工作的步伐。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述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从2006年年初开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发了“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这个系统的开发和运行,标志着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加强政务公开、强化互联互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素质高”工作目标的迫切需要。建立稳定、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是加强以“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为重点的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依托这个平台,可以促进各区县、各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促使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深入地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要求,进一步明晰岗位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进一步健全以准确可靠数据为基础的管理、决策机制,实现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及时更新和信息共享等要求,努力为市领导、各区县和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基础数据。

    (三)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当好法制参谋助手是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加快信息化建设是不断提升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科学手段和重要保障。目前,大量的手工操作造成的基础数据收集难、分析难、核对难,以及传统的纸质信息传递,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影响了为政府决策服务的质量。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开通后,各级法制机构可以通过快捷、准确的计算机网络和数字化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可以借助这个平台,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相互沟通、交流、协作,为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的主要内容和功能

    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了解、掌握、传递基础信息数据和业务提供高效、可靠的信息化系统平台,承载沟通、联系各级法制机构业务工作的任务,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目前,该系统开通了三个统计模块,分别是:

    (一)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情况统计模块。主要是填报、查询和统计政府法制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基础信息,其中包括行政复议等人员资格的培训、考核、发证情况的记录。该数据一般每年更新一次。

    (二)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统计模块。主要反映本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基础数据和分析报告。各区县、各部门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报送统计数据,并可按不同项目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实现智能化统计分析和查询功能。该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

    (三)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模块。主要反映本市行政处罚情况。行政机关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填报数据;能自动生成不同要求的统计报表,具备智能查询与数据对比功能,直观反映各区县、各部门行政处罚工作情况;实现按季度、年度、实施机关等项目的统计及对比分析。该数据每季度更新一次。

    同时,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处罚统计数据,还将根据市领导的要求,直接提供给领导决策信息服务系统。今后,市政府法制办还将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开发、开通有关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模块,不断丰富、完善和扩展系统功能,使全市政府法制系统通过这个平台实现主要工作事项及信息的互联互通,准确、便捷地传递和处理各类工作信息(如信息报送、工作指导、立法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等等),为市领导以及政府法制系统和各区县、各部门提供更多的服务。

    三、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开通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区、县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各委、办、局法制处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这项工作的要求和开展情况及时向本区县、本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6月底前,市政府各委、办、局要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统一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完成本系统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要求,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实施开通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统计模块以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应诉统计模块将于6月底正式开通,于7月1日至8月底试运行。各单位应当于7月15日前将2006年上半年行政复议、应诉数据和2006年第二季度的行政处罚数据通过该系统填报市政府法制办,并于8月15日前将第一季度的行政处罚数据和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数据通过该系统填入。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步调一致,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开通实施工作。

    (三)完善制度,落实配套工作。随着这个系统的开通、运行,以往习惯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将发生较大变化。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预见性,强化大局意识和时间观念,抓紧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理顺工作机制;要尽快适应系统开通后的新情况,抓紧调整、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该投入的要投入,切实做好系统运行的各项保障工作。

    (四)扎实工作,准确填报数据。按照规定,行政复议、应诉统计数据由各单位分别于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通过本系统填报上个半年的数据;行政处罚统计数据由各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通过本系统填报上一季度数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统计工作人员要切实掌握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各单位填报统计数据要严谨细致,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没有遗漏,修改、补充数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各单位的填报工作将作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各单位填报的数据、相关情况分析以及填报工作情况,还将通过“领导决策信息服务系统”直接显现在市领导桌面系统。

    (五)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情况。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于开通试运行后出现的网络运行、软件设计、数据填报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主动向市政府法制办反映,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系统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顺畅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用效能。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处室、人员及联系方式:

    1、秘书处:处长魏力 电话83970021,

       具体负责人员尤睿 电话83970026。

    2、监督指导处:副处长程行仑 电话83970060,

       具体负责人员尚宝华 电话83970062。

    3、复议应诉指导处:处长张培莉 电话65193447,

       具体负责人员李浩、张澍 电话6519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