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松寿在领域信息化进程与IT服务商角色定论坛上位演讲
来源:博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上午好。很高兴受主办单位邀请,我和我的同事,有六个省的检察系统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参加这次高峰论坛会,刚才赵司长就国家的宏观政策做了详细的介绍,上面两位主任对它的含义也做了发言,我想就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谈谈。刚才主持人说了,检察机关也是一个服务机关,在这几年信息化建设当中克服重重困难,没有拿到国家的基金,都是靠我们自己的多方面的努力,取得了一点成绩,到目前为止,全国检察机关现在一级网、二级网已经建立,局域网现在大部分的可以达到70%,再通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完全可以实现网上办公。检察机关信息化的发展历程,简单地说就是两次会议,一个基础,是在会议基础上实现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结合的这种机制,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围绕这个思路,我们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化促进业务发展,充分开展视频会议的应用,依托检察网开通正常指挥运用,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协调合作。今年3月份国家开通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首次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同时参加国务院的会议,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展示检察机关的形象,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互联网还提供了网上举报,加强数据库的建设,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大力开展软件的应用,加强对自身执法行为的监督,提升执法能力,凸现检察业务的效果。与其他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实现数据共享,结合这项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了监督能力。二是信息化工作促进了业务专业化、队伍专业化,科技要发展,人才要进步,对队伍建设而言,信息化建设促进了队伍提升能力,开通网上视频系统,建立在线学习和备考系统,我们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推出培养检察信息队伍,联合高校开设了学习班,我们高检院组织了全国检察机关讲师队伍,培训了30个讲师人员。我们科学考察,把业务考核目标进行量化,建立自动考评体系,极大地提高了考核效率。我们检察机关以信息化理念审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我们确保案件质量,保证法律公平。

  第二点概括起来一个决定,一个考虑,一个项目,一个决定是今年中央关于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一个项目就是我们很高兴地,我们已经按照“十一五”规划,现在立项的已经报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第三个检查信息化应用产品的目标,今年是国家“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信息化发展的一年,我们要自觉地将检察信息化工作融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在今年召开的第12次全国检察会议上,领导要求建立检察信息化平台,要进入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方法,预备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对业务实行严格的管理控制。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质量控制的三个转变,从事后管理向全过程时时同步管理转变,实现干部考核方式,第四检察信息应用工作涉及到各项业务工作,需要部门的人人参与,检察信息化建设是一方兴未艾的建设,在过程中,政府和厂商都要扮演重要的角色,检察信息化已经实现了信息化建设向信息化应用转变,检察业务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必须要适应自己的业务需求。个性化就是我们对IT产品的需求,业务软件必须协和检察业务的实际,否则就会阻碍检察业务的实施。业务软件必须有稳定性,不能随意更改,随着检察工作实践的深入,检察业务也在日新月异地发展,昨天满足业务的产品,今天就有可能淘汰。因此软件开发不是一劳永逸的,其次IT产品不仅要有卖产品的概念,同时要有服务的意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竞争激烈,但不能变的就是IT产品的服务程序,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什么样的IT服务商?我的看法就是诚信至上,服务到位。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