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资审批制度的运作特点及发展趋势
来源: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美国现行的外国投资审批制度是根据1950年国防生产法中的“艾克森-弗罗里奥规定”(The Exon-Florio Provision),于1988年设立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以下简称外资委),并由其具体体现的。该委员会的职能是监督与评估外国投资并购美国企业,视其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程度,授权进行相关调查,并视情上报总统就阻止外资并购做出最后决定。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一个横跨13个部门的机构。办公机构设在财政部,财政部作为主席单位负责总牵头,共有下列12个部门参加:

财政部、国务院、国防部、商务部、贸易谈判代表处、司法部、国土安全部、以及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经济政策助理、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科学技术办公室主任、管理及预算办公室主任等。

美国政府对其外资政策的把握,是基于总体开放和适度管理两个基本原则。美国多年来一直是外商投资的受益国,到2004年底,外国投资者共在美国投资了2.7万亿美元的有形资产和1.9万亿美元的美国公司股票。这些外国企业给美国带来530万个就业机会。总体上开放而透明的投资环境给美国的经济繁荣和就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外资委设置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但在具体的购并案审批过程中,考虑到外资对美国产业振兴以及就业的贡献,该委员会一般会把握比较宽松的尺度。

自1988年以来,美国外资委正式受理的1500例外资并购案中,仅有25例进入调查程序,其中12例提交总统裁定,遭到否决的只有一例(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1990年购买美国西雅图飞机零部件制造商MAMCO公司)。 2004年的45例并购案仅有1例提交总统审议。

美国外资委裁定进行调查的比例虽然仅占受理的并购案总量的1.6%,但是该委员会设立后对外资企业并购敏感行业的美国公司的威慑作用不可低估。美国本土的相关企业也对外资并购起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如果他们发觉某项外资并购影响了自身的市场地位和优势,他们会凭借敏感的嗅觉、从自身利益考虑,通过媒体造势、国会游说等方式,以国家安全、垄断等借口阻止收购,以最终达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外国企业为了避嫌、不捅“国家安全”这个马蜂窝,会或多或少地做一些妥协:如一些外国投资商会尽量调整和削减并购规模,以免去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这一关的麻烦。还有一些外资企业,考虑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监管制度,会自动放弃有关收购。

一、美国对外资并购审批的特点

1、美国外资委机构和运作程序由国会确定,但国会不参与具体的审批事宜。外资委不代表任何党派利益,成员来自12个政府部门。总统每4年向国会汇报一次外资审批的情况。

2、“艾克森-弗罗里奥规定”,没有对“国家安全”做出明确的界定。根据美国外资委的规定,外国投资人在并购时自愿决定是否上报项目,既如果认为项目不构成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则不需上报。但是外资委有权视情况通过发送传票方式,强行要求外国并购方提供有关并购情况。

3、美国外资委成员观点也分左中右,各成员从行业利益考虑,对外资并购有不同的观点。一般来讲,商务部、财政部多从活跃经济、提高就业考虑,对外资并购采取较宽容的态度,而国防部、司法部则是贯唱白脸的,他们为了减轻其对国家安全方面的顾虑,总要想方设法阻止或通过逼迫收购方签署妥协条款为外资收购设置障碍。 2003年,随着国土安全部的加入,他们又多了一个同盟军。

4、近年来,外国投资方收购前与外资委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妥协及合同修改情况增多。国防部对于电信业特别是网络行业的收购管理较严。他们多建议事先与并购的外方非正式交谈,告知国防部对哪些收购部分比较敏感,并为收购的改进(妥协)方案提出建议。日本电报电话公司(NTT)对美国互联网服务商Verio公司进行收购时,美外资委要求NTT必须签署一项“网络安全协议”后才同意并购。

5、根据1993年国会对“艾克森-弗罗里奥规定”的修改案,对于外国政府控制或有政府背景的外国公司的并购,以及涉及跨州间的商务经营类型的并购,要获得美国外资委的批准。

6、911以后外资审查尺度趋严。911以后,美国朝野对国家安全的敏感度提升,对“国家安全”的认定有扩大化趋势,一些国防行业以外的行业,如港口、电讯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石油产业也成了外资并购的敏感行业。一些正常的并购,经过媒体负面炒作、相关的业界游说和国会的兴风作浪后也成了关注的重点。今年初迪拜港务公司收购美国6家港口管理公司和我中海油收购美国尤尼科公司受阻就是典型的例子。

二、美国外资审批政策的基本走势

美国在传统上一直是自由贸易的受益者,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和投资国,它通过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实现了经济振兴、就业率提高,其众多的跨国公司也获取了巨额的利润。然而,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正逐步改变着国际分工的格局,90年代日本投资的大举进入,美国中西部制造业的外移,特别是多年来巨额贸易逆差,使美国部分政界、学术界开始怀疑起多年来一直奉行的自由贸易政策。911以后人们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和对自由贸易政策态度的转变,决定了美国外资审批政策趋紧的基本走势。

国会近期关于外资审批管理问题的辩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述走势。美国国会正在推动一项旨在将现有的美国外资委进行大幅改革的议案,该案一旦通过,所有的外国购并项目的调查复议时间将再增加45天调查时间。此外,议案还拟将决策权力提升到内阁级别。两院均要求加强外资委的透明度,参院的态度比较强硬,要求一旦复议启动要通报给国会,这将会暴露外资委内各成员方的政治倾向。而众院则简单地要求通报复议的结果。另外,参院要求,政府制定以军控划线确定国家类别,国家类别将影响外资委的决策。众院的观点是:限制外国投资于道路、桥梁、港口等关键的基础设施。

国会山关于外资的辩论结果所引出的关键问题是:从美国的长远利益考虑,改革后的外资管理体制会不会影响外国投资入美,导致美国就业及经济的萎缩。此外,新的外资审批改革议案,会不会走的过远,从而招致国际上其他国家对美国投资企业的进入采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式的报复,进而使“经济爱国主义”引发的投资保护主义之风在全球盛行。这也正是美国政府希望国会对此项改革要谨慎考虑的原因。
 
  (信息来源:驻芝加哥总领馆经商室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