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一五”信用建设专项规划出台
来源:安徽市场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市场报讯作为落实“信用安徽”建设的一个重要专项规划,《安徽省“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日前通过省政府批准印发。规划确定,到2010年,力争全省90%以上的大型企业和80%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列入全省联合征信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的。

  《规划》确定了我省“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建设依然是信用建设的重中之重。政府应建立政策执行的督查机制、公民诉求的回应机制、部门信用的评价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把信用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化。

  加强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以金融信用、商业信用、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体系。到2010年,力争全省90%以上的大型企业和80%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列入全省联合征信范围。逐步实施信用准入制度,重点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推广使用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在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将积极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针对信用消费重点人群,实施“市民卡信息工程”,在全省大中城市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建立统一格式和标准的个人“信用身份证”,记录终身信用行为。

  此外,构建信贷信用体系、构建纳税信用体系、构建合同履约信用体系、发展信用中介组织、培育城乡基层信用等也是未来五年的信用建设工作重点。该规划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