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黄山市外经贸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黄山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黄商贸发〔2006〕38号


各县(区)商务局(外经贸局)、各企业负责人: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安徽”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数字黄山”的号召,鼓励我市外经贸企业建立、规范自己的信息化体系,提高我市进出口企业信息化水平,实现以信息化带动我市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同时为规范外经贸企业的数据上报及各项业务的申办、审批流程,省商务厅及我市商务局将于2006年年底开始不再接受纸面或软盘数据,各项业务的申办、审批将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系统办理。根据我省商务厅皖外经贸办字[2006]44号文件以及我局多次相关会议与文件的精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
全面建立各企业与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之间的电子政务平台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外经贸企业信息化建设,努力实施“信息外贸”和“数字黄山”工程,通过信息外贸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切实促进我市外经贸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关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标准
1.电子政务平台今年必须在我市各类外经贸企业中全面普及。
我国外贸行业有着鲜明的特点,它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支持,需要不断的以最新的政策辅助企业发展,在这些政策和制度调整后,往往存在着不及时、不统一,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不及时等弊端,极大影响了我省和我市外经贸企业的发展和根本利益,尤其是今年随着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的进一步放宽,因而外贸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势在必行;按照我省商务厅皖外经贸办字[2006]44号文件及我市要求,省厅以及我局将于2006年年底结束纸质、报盘形式的业务数据交换方式,代之以网上发布、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在今年,省商务厅已经由电子商务中心研发并且陆续开通了部分业务网上申报、审批。例如进出口型企业网上年审、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各项交易会的网上申报等等。同时,我们市局已经初步完成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具备了电子办公的必要条件。因此我市外经贸行业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相对应的电子政务平台。
2、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必须达到国内外同等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原则上要有自己的三级电子商务平台(公司、部门、业务员)和量身定做的外贸业务管理系统。
3、每年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和年进出口额达到2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应选择EZ-TRADE协同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来降低企业业务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不定期参加各种交易会(一般性的和专业性的交易会)和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应该选择外贸单证管理系统来规范企业的业务管理,简化外贸业务流程。
5、没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应该选择门户网站管理系统来加强自身的形象宣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
三、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鼓励政策
1、为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省商务厅电子商务中心为企业制定的信息化项目,凡在2006年12月30日前申请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均可申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补助。
2、今后,信息化建设程度将是我们综合评比企业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一些信息化建设完善的企业,我局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补助与扶持。如广交会、华交会摊位的申报,网上交易会的参展,出国参展的补助,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请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等。
3、省厅电子商务中心将不定期将出口商品网和招商网以及环球资源网上的一些供求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向我市相关企业有针对性的发布。
4、对我市单独立项申请商务平台项目的企业,省厅电子商务中心免费提供相关电子政务平台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如加工贸易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等。
四、企业信息化建设程序
1、填写《安徽省“信息外贸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安徽省“信息外贸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确认书》并传真至省商务厅电子商务中心,传真号0551-2831536 2831537。
2、企业将相关款项转至省厅电子商务中心指定实施单位帐号。
3、项目的安装、实施、培训将由省厅电子商务中心统一安排。
4、联系方式:市商务局联系人:王继坤;联系电话:2533962省商务厅电子商务中心联系人:唐腊媛;联系电话:0551-2831537。
省商务厅和我局曾经通过文件和会议有针对性地督促部分企业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已经建立起电子政务平台及商务平台。本次下文希望所有未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及商务平台的企业积极配合,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尽快落实本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我市商务(外经贸)系统信息化建设进程。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十月十九日


抄报:市政府,何军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