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克在2006农村信息化应用大会上演讲
来源:新浪 更新时间:2012-04-14

 

科技时代_图文:农业部信息中心副主任李伟克演讲
图为:农业部信息中心副主任李伟克演讲。(骆磊 摄)

  11月7日,2006通信服务与农村信息化应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围绕农村信息化的组织、发展、及政策指导、解决方案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新浪网为本次会议的独家门户支持。

 

  以下为其演讲全文:

  李伟克:尊敬的蒋部长,朱院士,尊敬各位IT界运营商的领导和专家,我非常荣幸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到应用大会来聆听各位介绍的经验。

  2006年是农村信息化发展非常鼓舞的一年,信息产业界的领导和IT同仁对农村信息化做出的非常令人鼓舞的努力,借此机会我均一代表农业部信息主管部门,诚挚感谢各位同仁的贡献和卓越的努力。 我借此机会介绍政府怎样看待农村信息化,题目是确定政府农村信息化新视点。

  今年农村信息化运行特点,是十一五提出新农村建设,这使得农业信息化开局和政策环境以及基础设施投资增长都处在高位的运行,信息产业界加快了服务的步伐,所以出现多部门助力农村信息化的局面。特别推进了部门间的合作,我们刘部长会见六大运营商来探讨规划合作的问题,构建一个政府主导,培育市场的和谐发展环境提上日程。现在来看农村信息化,感觉信息资源不足,增值服务几张皮的软肋问题,优惠政策制定以及最后一公里试点问题仍然没有破题。

  当前需要关注和长期思考有这么几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农业信息服务应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事业,建立农村公共信息品筹资和运行的良性机制。二是政府在传播、使用中的主导作用,打造政务支持,市场促销与社会服务一体的。第三借鉴国外农业信息服务于IT结构治理的发展经验。

  我们讲政府公益服务和市场开拓相结合,这个问题是影响到农村信息化投资能不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也是信息组织增值服务能不能很好定位的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与企业差别不在于管理方式,在于收入的来源,政府公共服务是负责公共信息服务,建立在普遍服务的基础上,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指公共品,所谓公共品指基础设施服务,是指产品非竞争性,占有上非排他性,大家可以对消费公共品相安无事,若要排斥他人消费须花费很大的代价。所以近几年在农村信息公共品研究所专家认为可以扩展公共品的范围,农村公共品不仅包括非竞争性排他性的产品,比如农村技术进步和信息产业进步,虽然有消费的竞争性和受益排他性,但是为了防止农村贫困,无论是否付得起钱都要提供服务,因此定位为公共品,村村通工程就是国家转移支付非常大的工程。我纯公共品是特定性很强的物品,比如农村政策,信息安全等,准公共品是指排他性非他性非常弱的资源,网络资源定为公共品,当消费者增加一定程度的时候,必然出现拥挤,所以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再比如任何国家的广播、电视黄金时段都是广告资源都不太愿意拿来作为农业服务,所以发达国家的政府都通过立法赋予媒体公共服务的义务。第三种公共品就是会员制的公共品,具有排他性,消费人数在一定范围是非竞争性的物品。比如现在实行会员制,可以采取几级的方式,对于生产规模小的农民通过电视、广播免费获得基本信息,而贸易商和生产规模较大的农民,希望得到更详尽的信息,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通过短信等技术提供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认为政府和企业都应该是公共品的供应者,不能说企业就是开拓市场,当然作为都是公共品供应者调节方式不一样的,如果市场自发调节,有效供应时间上会出现企业退出市场的情况,所以政府必须委托相应的长期服务来担任这个任务,特别从公共品只能政府服务,准公共品由政府出资市场共营。农产品产销与其他行业不同,它是无时无处不再生产和交易的行业,因此农业的产销服务和信息资源开发比其他行业复杂。农业要了解生物的生产非常复杂,所以在全球情况下农业市场信息收集资源庞大,企业承担不可行的,要发挥市场信息服务作用,必须不断提供信息,每天每周不停发布下去,只有政府确定长期的运行资金以后,才能启动市场服务系统,在大多数国家,市场信息服务是公共品的范畴,这样才能维持多年要解决农村信息公共品供应问题,就要解决财政在信息服务中供给能力的问题,农村公共品包括政府、市场、企业、非盈利介入共同提供资助,当然政府应该成为长期的主体。经济改革以后,农村公共品筹资机制发生很大的变化,政府依然是公共品筹资主体,但和计划经济时期主要责任人身份有明显不同,中央政府不再承担所有筹资,而是有选择承担公共品的筹资,在资金筹措加强地方政府的作用,由于农村县、乡财政规模小,公共品服务能力有限,资金运行效率低,易于流失,地方公共品来源是省市一级财政转移支付。

  我们注意到在竞争性过程中,政府再分配资源出现一定的利润引发了竞争,因此出现寻租行为,这会使得公共品评价差异性加大,很多服务没有效益评价的方法,所以信息是不对称的,政府怎么研究对公共品投资效益的评价和考核方法,这样导致在转轨时期应该规范农业信息服务评价,理性看待政府走过的弯路和理性看待企业参与这方面的作为,否则的话可能会出现经常听到,既然市场能解决,为什么还在要钱,会使得政府削弱自己的责任。

  第二个问题发挥政府部门在公共品生产、传播、使用中的主导作用,打造政务支持,市场促销与市场服务一体化的农业网络。我们信息生产消费分配是受政府扶持的,因为农业消费是弱势行业,这种工作是社会效益,政府必然要扶植和保护这些工作,在这过程当中,信息的服务,特别信息本身的服务可能不简单用商品的经济效益来衡量,原因是农业受到自然生产和市场影响的风险,农业团体和农民这个社会群体对信息的消费能力有限。二是由于农业生产有较强的地域性,信息服务产品部可能处处适用。三是农民和农业化组织的信息使用的文化知识准确不充分,目前他们最欢迎的仍然是能够言传身教的直接示范和交流方式,四是由于信息技术具有更新快、人才要求高、资本密集等特点,从事信息服务的企业的收入很快又转化为新投入,积累率较低,企业很难在农业信息市场化中完成资本积累。因此不能简单沿用在城市里信息化和信息产品交易的模式来指导农村信息化。

  我们谈到经济城乡二元结构的时候,看到城市二元结构使我们不仅出现了城乡经济的差别,也凸显了市场信息当中二元信息不对称,来自城市的农产品销售,投入品的信息是农村生产需要的,农民要的信息在城里面,城市居民关注的食品信息,安全信息的源头在农村,要追溯农产品在生产环节,所以信息供求对称非常复杂的。要在二元结构当中寻找信息对称,这中间传输的机制和组织是非常复杂的。随着农民收入中各种产业化,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合劳动力转移的经济活动比重提高,农民成为社会服务体制中最庞大的市场信息受众群体。所以我们不能指望农业部门只收集农村的信息,而必须政府部门担当起所有信息的职能,涉农部门也要负责城市里的,包括市场农民就业的相关信息。在转轨时期政府面临各种利益体的冲突和矛盾以及突发性问题的压力,网络媒体起着直观重要的作用,随着农业灾害、非典、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发生,政府网站的公共事业性的轮廓在信息化过程中不断清晰起来。政府网站实现电子政务重要的目标定位是实现让政府服务公众,而不只是实现信息机构自创的服务,或者说不能以自己发展服务代替政府提供的服务。因此“三农”发展政府要定好位,适合我国农业的信息服务网络应具备政务支持、商业促进和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网络是高端的信息传媒,资源差别不受距离时间限制,传统组织地域关系的差别不在网络上起作用,取决于资源本身的水平,虽然政府是权威管理部门,这权威不一定传递到网络管理上,所以民间组织如果服务到位,它的信息也可以成为举足轻重的媒体。

  第三借鉴国外农业信息服务于IT结构治理的发展经验,亚洲各国农业信息市场建设都是由政府长期资助的,美国西方更强调以政府为中心的电子政务政府,我们应该在政府推进信息化怎么研究外包,研究电信运营商的基础设施,开发和维护力量。由上可以观察到农村信息化的技术成熟性和先进性整体水平与国外差距不大,最大的问题是农业部门农村信息化建设要建立一个新视角,要加强政策的管理,现在买车不修路,用

科学发展观来管理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有效推动实现信息化与“三农”发展目标的统一,提高IT投资回报率为提高农村高效的信息化建设而做出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