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出台《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更新时间:2008-03-14

               为贯彻落实今年2月5日厅党组会议精神,规范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水利信息化系统的综合效益,促进我省水利信息化有序发展,省厅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有关政策、《水利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内有关水利信息化方面的规定,结合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实际,出台了《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它的出台改变了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无章可循的历史。

  《办法》由厅信息中心承办。为使《办法》内容更加全面,更加切合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际,厅信息中心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参考了兄弟省(市)的同类管理办法,形成《办法》初稿,然后于6月12日起向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153条,信息中心根据征求的意见,逐条逐字地进行了修改。

  《办法》明确了省水利厅信息中心为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同时明确水利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职责。《办法》以确保系统的实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完好率,确保系统综合效益的发挥为主线,涵盖了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所有环节,包括水利信息化管理机构,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管理,成果管理,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项目的综合利用以及水利信息资源管理等诸多方面,目前是全国唯一集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于一体,内容相对比较全面的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

  厅党组十分重视该《办法》的出台,该《办法》在厅党组会议通过的基础上,詹晓安副厅长根据厅党组会议的精神,召集相关处室对《办法》又集中作了一次修改。《办法》的出台,将对我省的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