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头文件”明年免费查
来源:中国普法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记者李青 近日出台的《南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免费查阅政府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关部门如果不提供,将被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 ,直接主管责任人将被予以行政处分。


  该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就要重视民意,采取书面征求、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免费查阅已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有义务提供本单位已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拒不提供的将被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直接主管责任人将被予以行政处分。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南昌市各级政府将自行公开已梳理完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建网站的政府机关也应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各市直单位还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方便市民及时了解政府“红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