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一五”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出台
来源:成都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戴元章 余泽兵 记者 李影) 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定的《2006—2010年四川省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已经正式出炉。在“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在搞好全员培训的前提下,重点对三类公务员实施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到2010年,全省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达85%。

  脱产培训每年不少于12天

  根据《规划》,教育培训的对象为全体公务员,其中将突出抓好基层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经济管理类公务员等三类公务员的专题培训。据悉,在职培训项目是对公务员进行教育培训的主体,同时还将充分利用调训、社会化选学和在线学习等平台。针对公务员工作的性质特点,全员培训的内容包括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公共管理知识、高新科技知识及普通话、电子政务等。《规划》还要求,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一般不少于12天,每年在职培训率达80%以上。

  培训成绩作为任职晋升依据

  “十一五”期间,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强化公务员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全省公务员均应完成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学时,凡无故未完成当年培训任务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任职定级。新提拔领导干部,一般应在到职前接受不少于30天的任职培训。

  鼓励公务员参加MPA等学习

  《规划》指出,将通过选派优秀公务员到经济发达地区对口培训、挂职锻炼及赴境外培训等手段,抓紧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应用型的行政管理人才。鼓励和支持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学历学位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