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加紧建设网上行政监察平台
来源: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许震宁 通讯员 毛可斌 王晓卫) 轻点鼠标即可了解行政行为运行实况。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全市网上政务大厅已经建成的同时,我市网上行政监察平台也在同步加紧建设中。


市监察局有关人士介绍,实现行政权力的规范、高效、透明运行,除电子网络化办公以外,还必须进行有效的行政监察。网上行政监察(电子监察)是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远程监督和控制,它具备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功能。“从传统监察到电子监察,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内涵上也发生了重大转变:由事后监察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由个人行为监督为主转变为个人行为与行政程序监督并重;由人为弹性监察转变为有标准的刚性监察;由内部操作转变为公开进行。”市阳光办有关人士介绍。


据了解,正在建设中的行政监察系统分为两级:一级平台为“市网上政务大厅”监察模块,由市监察部门对全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二级平台为个电子政务监察系统模块,反映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信息,实现对行政执法事项的流程监控、效能监控、异常报警、投诉处理等功能,并对派驻本单位的行政监察部门开放全流程访问监控权限。“监察系统建成后,只要在办公室点击鼠标,即可了解到全市行政权力运行概况和某一行政行为运行实况。”市监察局负责人说。


据介绍,各区县、各部门网上监察监控系统,应具备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绩效评估、异常处理以及向上级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实时报送监察数据等基本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管、分析、处理、评估的有机结合,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


引人注目的是自动预警功能。自动预警分为两种,一是办理时限预警。系统对临近办理时限的审批事项,可自动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通知业务承办人;对于超过办理时限的,系统出示一级警告,发送给承办人限期办理;对于超过督办期限仍未办结的,自动出示二级警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并落实整改。二是异常行为预警。按照法定程序和既定流程,在系统中预先设置各用户对应权限,使各用户只能按照系统授权进行操作,超越权限的无法操作。